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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社署)署長葉文娟今日(一月九日)出席由社署與東華三院合辦的「壯志驕陽嘉許禮2016」,向約二百名受社署署長監護的兒童和青少年及接受東華三院住宿服務的兒童及青少年表達關懷,並表揚過去一年在學術、操行、體藝及服務方面有優秀表現或進步的兒童及青少年。
葉文娟在嘉許禮上致辭時表示,她很高興能與由她當家長和監護人的「子女」會面,並欣悉各獲獎的兒童及青少年能諒解自己的處境,並成功克服自身面對的不利環境,積極面對各項挑戰。她同時鼓勵在場的兒童和青少年抱緊信念,建立正面的人生觀,及不斷增值自己,向定下的目標奮鬥。
葉文娟亦向一直關愛及支持這些兒童及青少年的親友、照顧者、義工及社工表達謝意,並感謝東華三院一直與社署合辦及贊助活動,為這班兒童及青少年送上鼓勵和祝福。
在今日的嘉許禮上,共有四十四名兒童及青少年獲頒發「最佳成就獎」或「最佳進步獎」。
受社署署長監護的兒童/青少年都是因為種種原因,例如父母雙亡、失蹤、入獄、長期留院、欠缺照顧的能力或被評估不適宜照顧子女等,不能或不適宜與家人同住,由社署按《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第213章)向法庭申請委任社署署長擔任其法定監護人。社署的個案社工會依據個別兒童及青少年的家庭狀況和需要,為他們制定適切的長遠福利計劃,包括安排領養、與家人團聚或長大後過獨立生活等。
截至二○一五年十一月底,共有六百五十二名兒童及青少年受社署署長監護。其中,有四成住在寄養家庭或兒童之家,另外近四成接受院舍服務,餘下則接受其他安排,包括獨立生活、與親生父母、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友同住。
今日一同擔任嘉許禮主禮嘉賓的還有東華三院主席何超蕸。
完
2016年1月9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4時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