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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近日發生與外置充電器(俗稱「尿袋」)相關的事故,政府提醒市民在選購和使用該類產品時,應注意以下事項,免生危險:
(一) 選購由商譽良好的品牌原廠生產並設有短路保護裝置的外置充電器,包括防止過度充電、過高電流及電池溫度保護裝置,以及配置原廠正貨的充電線;
(二) 外置充電器使用時應放在視線範圍內。電池如開始變形、膨脹、過熱或發出異味,表示該電池已經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
(三) 外置充電器如經常未能完全充電或耗電速度快,代表電池開始衰老,需要更換;
(四) 將外置充電器放於空氣流通的地方充電,以避免阻礙電池散熱,增加電池短路�茪鶞滬滅I,正在充電的裝置亦不應擺近衣物等易燃物品;
(五) 避免長時間充電。當外置充電器完全充電後,應拔走插頭;
(六) 避免為外置充電器充電時,同時利用外置充電器為手提電話或其他裝置充電,以免充電器超出負荷,引致燃燒;
(七) 避免外置充電器受到踫撞擠壓,導致零件鬆脫或移位而出現短路、引發燃燒等情況;及
(八) 使用符合安全規定的外置電源變壓器(俗稱「火牛」)為外置充電器充電。
外置充電器冒煙或起火的原因大致可歸類為使用不當、不良設計和品質欠佳三大類。使用不當包括過分充電、充電時同時使用手提電話而令電池過熱、外置充電器本身在充電過程中同時為手提電話充電、外置電源變壓器的額定輸出電壓與外置充電器所輸入的電壓不符、電池受撞擊令內在裝置移位,以及電池與金屬物品放置一起造成短路。設計和品質問題則包括產品和相關應用配件缺乏保護裝置,以及絕緣效能、物料和手工欠佳。現時市面上外置充電器主要配備三種保護裝置,分別是溫度保護裝置、電池過充過放保護裝置,以及短路和過流保護裝置。部分牌子的充電器可能沒有配備上述保護裝置,構成危險。
外置充電器內的鋰電池在特定環境下遇熱容易自燃。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的規定,鋰電池必須放在手提行李攜帶登機。如將鋰電池直接放入行李中托運,由於行李在貨倉的空間相對狹小,容易受到碰撞或擠壓,造成電池變形或電池保護機制受損,繼而產生高溫發熱、破裂和起火。
外置充電器受《消費品安全條例》規管,市民如發現產品有不安全的情況,請致電香港海關熱線(2545 6182)舉報。至於外置電源變壓器,則須符合《電氣產品(安全)規例》,市民如有疑問,可致電機電工程署熱線(2333 3762)查詢。
完
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