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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基金」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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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公布,將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設立「未來基金」,力求透過長線投資,為財政儲備爭取更高回報。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會透過行政途徑,在財政儲備內設立『未來基金』,並以2,197億元的土地基金結餘作為首筆資金,以名義帳目的方式持有。其後,政府可定期向『未來基金』作恆常注資。」

  「未來基金」成立之時,「未來基金」以外的其他財政儲備,則稱為「營運及資本儲備」。

  「未來基金」會繼續存放在外匯基金,初步為期十年。「未來基金」約一半款項會在約三年時間內,分階段逐步投放在外匯基金「長期增長組合」。外匯基金「長期增長組合」包括私募股權及香港境外的物業投資。其餘款項則會投放在外匯基金「投資組合」(即與「營運及資本儲備」的投資安排相同)或其他資產投資。

  發言人解釋:「外匯基金的『長期增長組合』為『未來基金』提供了另一項投資選擇,其目標是在可接受的風險範圍內,追求較其他財政儲備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與政府現行同意的投資安排所得為高的中長期回報。」

  他補充:「為配合長遠投資目標,『未來基金』在存放期內的投資回報會悉數保留在外匯基金內,作再投資之用。存放期完結後,『未來基金』存放在外匯基金所產生的投資收入須支付予政府。」

  「未來基金」會受現行有關外匯基金投資管理制度所規範,以及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的監察。另一方面,金管局須每年一次就「未來基金」的資產分布,諮詢財政司司長以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此外,「未來基金」的管理和運用,仍會受土地基金決議及《公共財政條例》所規管。

  「未來基金」作為長期儲蓄計劃,不可在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提取,除非是遇上緊急情況。若政府要動用「未來基金」,在現行法例下必須獲得立法會批准。

  發言人補充:「我們期望『未來基金』作為長期儲蓄計劃,會為我們帶來更進取的回報,支持未來日益增加的開支需求。設立『未來基金』縱非解決全部問題的對策,但可以緩減我們下一代的財政壓力。」

  根據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報告的長遠推算,政府的短、中期整體財政狀況依然穩健。但面對人口老化及經濟增長放緩,若政府的開支增長持續地超越本地生產總值和收入的增長,結構性赤字可能會於未來約十年間出現。在推動經濟增長、控制政府開支增長、以及保持、穩定和擴闊收入基礎之餘,工作小組還建議設立儲蓄計劃。

  財政司司長在二零一五/一六年度的《預算案演辭》中公布,政府決定設立「未來基金」,透過長線投資,以期爭取更高回報。



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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