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審裁處全面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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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競爭事務審裁處(審裁處)明日(十二月十四日)在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開始全面運作,以配合《競爭條例》(第619章)於同日全面生效。

  審裁處是根據《競爭條例》設立的一個專責的法庭,有主要司法管轄權聆訊及裁定下述事宜:競爭事務委員會(下稱「競委會」)及通訊事務管理局就指稱違反競爭守則而提出的案件;後續私人訴訟;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的法律程序中,指稱曾違反行為守則作為免責辯護的案件;以及覆核競委會/通訊事務管理局的若干裁定。

  在秉行公義的原則的前提下,審裁處在進行法律程序時須盡量不拘形式。審裁處將會以積極主導的方式管理案件。

  法官林雲浩以及法官歐陽桂如於二○一三年八月分別獲委任為審裁處主任法官及副主任法官,負責籌備成立審裁處的工作。他們均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此外,所有其他原訟法庭法官都是審裁處的成員,而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高級副司法常務官和副司法常務官在審裁處均擔任相應的職位。

  以下有關審裁處的程序及費用的規則,為附屬法例,已於二○一五年七月制訂,並將於明日生效:

(一)《競爭事務審裁處規則》(第619D章);

(二)《競爭事務審裁處費用規則》(第619E章);

(三)《競爭事務審裁處訴訟人儲存金規則》(第619F章);及

(四)《2015年高等法院規則(修訂)規則》。

  此外,司法機構已發出涵蓋審裁處詳細法庭程序的相關《實務指示》,並已印備小冊子,以幫助公眾人士更容易認識有關的程序。

  有關審裁處的規則和資料,明日會上載至審裁處的網頁www.comptribunal.hk/。

  公眾人士如需向審裁處提交法庭文件,應於審裁處明日開始全面運作後前往位於高等法院大樓地下的審裁處登記處辦理。



2015年12月13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4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