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政府政策的家庭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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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自二○一三年四月一日起,各政策局及政府部門(局/部門)在制訂所有政策時,必須評估有關政策對家庭的影響,並在政策文件及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中列出評估結果。政府亦鼓勵各局/部門在公眾諮詢過程中,就對家庭可能構成影響的新政策,徵詢家庭議會的意見。另外,當局在今年三月底表示會在本年度進行家庭影響評估框架研究(評估框架研究),以檢討評估框架的成效,以及訂立一套更詳盡的評估清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當局已就有關政策進行家庭影響評估的所有政策文件及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的詳情 (包括文件名稱、草擬文件的局/部門,以及向本會提交的日期);

(二)過去三年,當局已就有關政策徵詢家庭議會意見的所有政策文件的詳情 (包括文件名稱、負責推行政策的局/部門,以及向該議會提交的日期);

(三)評估框架研究的進展,以及新的評估清單的具體內容為何;及

(四)有否具體計劃,進一步改善現行的家庭影響評估機制;如有,詳情及進度為何?

答覆:

主席:

  自二○一三年四月一日起,所有政策必須評估對家庭的影響。政策局和部門必須按家庭議會確立的三組家庭核心價值(即「愛與關懷」、「責任與尊重」及「溝通與和諧」),以及對家庭的結構及功能的影響作為基礎,評估各項政策是否對家庭構成影響。我們亦鼓勵各政策局及部門就對家庭可能構成影響的新政策,徵詢家庭議會的意見。就張國柱議員所提出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一)自二○一三年四月一日至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所有曾進行家庭影響評估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見附件一。

(二)自二○一三年四月一日至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有關政策局及部門曾徵詢家庭議會及其轄下小組委員會的政策文件摘要見附件二。

(三)及(四)家庭議會將透過中央政策組,邀請機構進行研究以檢討評估框架的成效,以及訂立一套更詳盡的評估清單,作為評估各項政策對家庭構成影響的基礎。家庭議會已通過有關的研究範疇,並建議評估清單需包括以下特點:

(i)能協助政策局及部門審視相關的政策如何影響家庭及其功能。此外,亦需顧及有關政策對不同類型的家庭所帶來的影響;
(ii)能反映不同政策的目標,並顧及香港的社會和經濟的情況;
(iii)能因應不同的政策範疇作出靈活處理;以及
(iv)能提供以實證為本的資料。

  中央政策組會於二○一五年年底向相關機構發出邀請,預計有關研究將於二○一七年第三季完成。在檢討評估框架同時,研究機構亦會為有關持份者包括公務員舉辦聚焦小組及相關的活動作培訓及經驗分享。待研究完成後,我們將會總結未來路向。



2015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