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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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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二○一五年《施政報告》中表示,會增加所有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社區中心)的社工人手,以加強對精神病患者的支援。有很多社工向本人反映,現時社區中心的服務定位不清晰,而人手亦不足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現時每間社區中心服務的人口約為33萬,而需要精神健康服務的人數不斷上升,政府會否詳細研究各區對社區中心的服務需求,並按研究結果相應地增加社區中心的資源和人手;如會,詳情為何;

(二)未來三年,政府會否增設社區中心,以應付服務需求;如會,詳情為何;

(三)鑑於當局現時只訂明社區中心服務的對象為十五歲或以上人士,政府會否設定使用該項服務人士的年齡上限,以便社區中心為服務使用者提供更適切的服務,並且與其他類別的社會服務有更明確的分工和協作;

(四)政府會否定期為社區中心的新入職社工就精神健康服務舉辦有系統的在職培訓,以提升服務質素及挽留人才;如會,詳情為何;

(五)鑑於有調查結果顯示,現時社區中心的福利工作員和活動助理因職業前景欠佳而出現人才流失的問題,政府會否改善對這些職系人員的資歷認可和他們的晉升機會,例如增設職業治療助理、復康訓練助理等職級,並提供認可培訓,以協助他們獲取專業資格;如會,詳情為何;及

(六)就全港24間社區中心,由二○一一至二○一二至二○一四至二○一五年度每年每間中心的下述資料:(i)團隊規模(即全隊是1、半隊是0.5等)、(ii)曾處理的嚴重個案宗數、(iii)曾處理的普通個案宗數、(iv)會員人數、(v)曾服務的家屬人數,以及(vi)社工職位數目(以附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每年的資料)?

答覆:

主席:

  政府一向關注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及其家人以及照顧者的需要,並不斷檢視社區支援服務的運作及需求,使服務能與時並進。社會福利署(社署)於二○一○年十月重整精神健康支援服務,以地區為本的一站式服務模式推展至全港各區,在各區成立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綜合社區中心),為全港的精神病康復者、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其家人及照顧者和區內居民,提供由預防以至危機管理的一站式、以地區為本的社區支援服務。為配合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為嚴重精神病患者推行的「個案管理計劃」和服務更多有需要的人士,政府於過去四年均增撥資源以增加綜合社區中心的人手,從二○一○年的1億3,500萬元按年增加至二○一五年的2億1,700萬元,增幅超過六成,以加強人手及督導支援。

  就張國柱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綜合社區中心自二○一○年成立以來在服務推展上已累積一定的經驗,醫管局的「個案管理計劃」亦已在二○一四至一五年度擴展至全港各區。社署現正聯同營辦綜合社區中心的非政府機構、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服務使用者的代表,檢討綜合社區中心的整體服務,包括服務規劃及定位、服務範圍、服務團隊的人手等,預計檢討工作可於二○一六年內完成。

(二)目前24個綜合社區中心已覆蓋全港,而個別的中心亦於其服務範圍內增設服務分處,讓服務使用者能獲得更便捷的服務和支援。社署會繼續留意綜合社區中心的服務情況,採取適切的措施,包括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個別中心成立服務分處,以配合服務需要。

(三)綜合社區中心以提供精神康復及精神健康服務為主,社署沒有就服務使用者設定年齡的上限。綜合社區中心可就服務使用者的其他福利需要,與其他的服務單位,例如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長者地區中心等服務單位協作,以提供全面及適切的支援。

(四)及(五)根據社署的「服務質素標準」,營辦津助服務的非政府機構或服務單位,須備有新職員入職導向訓練的政策和程序、職員訓練政策及職員訓練與發展計劃。營辦中心的非政府機構可從以下多方面為其職員提供適當的培訓:

(1)在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下,靈活運用獲分配的撥款於職員培訓,以提升服務質素及挽留人才;

(2)向社署於二○○九年按照整筆撥款獨立檢討委員會建議成立的10億元社會福利發展基金申請資助,為新入職員工提供培訓;

(3)向社署的社會工作訓練基金申請補助金,為其中心的社會工作者(社工)進行屬於基金指定範圍內的各種培訓及與培訓有關的活動(如為社工舉辦或報讀課程/研討會/工作坊等),以增進他們的知識及技巧;及

(4)參加由社署及醫管局每年舉辦與精神健康相關的培訓課程。

  社署會繼續留意綜合社區中心員工的培訓需要,與營辦中心的非政府機構及醫管局保持溝通,為職員提供合適訓練的機會,以提升他們的工作效能,應付服務上的需要。

(六)全港24間綜合社區中心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度至二○一四至一五年度,每年服務的會員人數、服務的家屬/照顧者人數及處理的個案數目的統計資料載列於附件。

  根據綜合社區中心津貼及服務協議,綜合社區中心的人手要求須提供包括社工在內的專業人員。而在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下,各綜合社區中心可靈活調配所獲的撥款,安排合適的人手編制,以確保服務質素和應付服務需要。社署沒有備存每間中心的社工職位的資料;社署亦沒有備存綜合社區中心曾處理嚴重精神病患者或普通精神病患者個案的資料。



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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