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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社會福利服務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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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鍾樹根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本港有不少非政府機構透過申請政府及其管理的各個基金或計劃的資助(資助),提供各類社會福利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每個非政府機構的下列詳情(以表列出):(i)名稱、(ii)本財政年度至今所獲資助額及用途、資助的來源(例如政府、基金或計劃),以及(i i i)該機構首次獲資助的年份;及

(二)目前有多少個可供非政府機構申請資助的基金/計劃;每個基金/計劃的名稱、本財政年度至今接獲申請資助的宗數及批出資助額,以及現時的結餘(以表列出)?

答覆:

主席:

  就鍾議員的問題,我現答覆如下:

(一)社會福利署(社署)並沒有備存個別非政府機構從不同途徑所獲得的社會福利服務撥款或資助的資料。

(二)勞工及福利局和社署轄下可供非政府機構申請撥款用作提供社會福利服務的基金/計劃及在本財政年度審批申請的資料載於附件。



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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