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成立新航運組織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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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成立新航運組織以助航運業進一步發展的開場發言:

主席:

  今日我們向本事務委員會匯報,政府就成立新航運組織所委聘顧問進行的業務效益研究的結果和顧問的初步建議,並且聽取議員的意見。

  政府一直致力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並且推動邁向高增值航運服務業的發展。香港航運發展局於二○一四年四月發表了一份顧問研究報告,在評估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地位的「強、弱、機、危」之後,提出政府是需要強化推動航運業發展的力度,並且應該成立新的航運組織。

  基於上述的倡議,政府在二○一四年年中委託顧問進行一項業務效益研究,深入探討各項具體事宜,包括釐定新航運組織將來的工作範疇及架構、所需資源及財政安排、運作模式等。過去數月,業務效益顧問已就有關研究徵詢業界代表、香港航運發展局、香港港口發展局及經濟發展委員會轄下海運業分組的意見,予以整合。顧問至今的研究結果和建議,詳見今日的文件。

  航運業界特別關注新航運組織是否有能力推動業界長遠發展及提供業界深入參與的架構。就此,為了確保新航運組織對制訂政策具有影響力,顧問建議新組織應該為涵蓋航運服務、船務及港口相關行業的高層次督導組織,由決策局局長出任主席,以加強政府對航運及港口發展的承擔;此外,新組織將下設三個執行性委員會,其主席則由業界代表擔任,以增加業界在決策過程中的參與。

  顧問現時認為新航運組織無必要是法定組織,不過我們明白業界期望政府長遠而言是應該朝這個方向邁進。政府對此持開放態度,期望在新組織成立及運作一段時間之後,參考實際經驗,並且解決經費及可持續發展等關鍵的事宜,始探討轉為法定組織的可行性。

  主席,現在透過你請顧問向議員簡述新航運組織的建議架構模式。

  多謝主席。



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