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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香港的空氣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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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克勤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答覆:

問題:

  據報,空氣污染已被世界壎芠梒插]下稱世嚏^歸類為對人體有明確致癌性的「人類致癌物」(即1類)。政府多年來推行了多項減少空氣污染的措施。雖然二○一四年在香港繁忙地區路邊錄得的主要空氣污染物濃度低於一九九九年的水平,但二氧化氮水平不跌反升。據報,平均每年有3 000人因空氣污染而提早死亡,而年均經濟損失高達400億元。因此,有多個環保團體呼籲當局加大力度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當局在過去五年就改善路邊空氣質素推行的各項政策的成效;若有,結果為何;有否研究路邊二氧化氮水平近年不跌反升的原因;有否研究最需要就哪一類路邊空氣污染物採取即時的改善措施,以及有否研究減低各類路邊空氣污染物水平的新措施;

(二)鑑於據報即將在長春建成的內地首個大氣超級自動監測站,可自動分析空氣中污染物主要是來自燃煤、汽車尾氣還是揚塵,因此可大大幫助當局作出相應對策,政府會否研究引入該類系統,實時監測各類空氣污染物的來源,特別是可對呼吸系s和心血管系s造成傷害的微細懸浮粒子(下稱PM2.5)的水平;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當局於去年引入一套較以往嚴格的新空氣質素指標(下稱新指標),但要到二○二○年才大致達標,而新指標較世尷漯躓蟢霂屨引寬鬆(例如新指標下PM2.5的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為每立方米75微克,是世屨引的3倍,而且新指標容許每年超標九日,比世屨引多六日),政府會否盡快修改新指標使其與世屨引看齊,並制訂更進取的改善空氣質素措施,以期盡快達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改善空氣質素,以保障市民健康。我們對本地主要污染物排放源頭採取一系列控制措施,並且加強區域合作。自二○○五年起,我們與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合作,建立珠三角地區空氣監測網絡,以監測區域空氣質素,為分析區域空氣污染及制定改善空氣質素措施提供重要的參考。在改善路邊空氣質素方面,我們在二○○○年八月開始落實石油氣的士計劃,並致力提升車輛排放及燃料標準。現時新登記車輛的排放須符合歐盟五期標準,而車用燃料亦為歐盟五期。過去三年推出的改善路邊空氣質素措施包括:

(1)分階段淘汰約82 000輛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特惠資助計劃自去年三月推出至今反應良好。截至本年十月底,已有超過四成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在計劃下退役;至於歐盟前期的柴油商業車,已淘汰近九成。

(2)於去年完成資助約17 000部石油氣的士和小巴更換催化器及含氧感知器,以減少車輛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並由去年九月開始使用路邊遙測設備以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廢氣排放。

(3)專營巴士公司現正為約1 400部歐盟二期及三期專營巴士加裝選擇性催化還原器,以減少氮氧化物的排放。加裝計劃預計在二○一六年年底前完成。

  上述措施已逐步發揮成效。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於二○一四年在路邊空氣監測站錄得的主要空氣污染物濃度較二○○五年均有下降,可吸入懸浮粒子、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濃度,分別減少百分之三十三,百分之五十九及百分之三十;而路邊的二氧化氮的濃度仍處於較高的水平,主要是因為區域性臭氧上升所致。

  另外,為進一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我們會於今年年底在中環、銅鑼灣和旺角的三個繁忙路段設立專營巴士低排放區;另外,亦正籌備收緊車輛廢氣排放標準至歐盟六期,並會在本月二十七日諮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我們亦會繼續與廣東省政府合作,致力改善區域性空氣污染,包括臭氧問題。

(二)環保署的全港性空氣質素監測網絡,由十二個一般監測站和三個路邊站組成,負責收集及發布大氣及路邊空氣污染物的實時濃度,包括微細懸浮粒子(即PM2.5)、可吸入懸浮粒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臭氧。環保署亦於二○○○年起分析空氣監測站所錄得的PM2.5化學成分,以進一步了解PM2.5的主要來源。

  此外,我們在二○一一年開展了空氣質素超級監測站計劃,以助深入分析懸浮粒子(PM10/PM2.5)和光化學空氣污染,即是關乎臭氧的成因和源頭,制訂相關政策和改善措施,以及評估成效。在計劃下,我於元朗的一般空氣質素監測站以自動化的PM2.5化學成分分析儀收集PM2.5的數據。另外,我們亦正在籌建的鶴嘴背景站會設置自動化PM2.5化學成分和光化學空氣污染分析儀,強化該超級監測站計劃。

(三)世屨媊酗ㄕP地區在制定空氣質素指標時,必須根據實際情況,考慮當地空氣質素、切實可行的技術、經濟、政治和社會等因素。世嚏m空氣質素指引》亦制訂了中期目標,讓政府按循序漸進方式減少空氣污染,和達致最終目標。特區政府早前已按照有關建議更新空氣質素指標,新指標已於二○一四年一月一日生效,PM2.5已列入指標內。

  研究顯示,香港空氣中的懸浮粒子中有近七成來自於區域排放。我們在制定PM2.5的空氣質素指標時,須考慮區域因素的影響,因此未能在短時間內達致世尷熙戽蚰媦苤C但目前我們已把PM2.5的空氣質素指標設定在世壑仍薔媦苤A是一個符合世嚏m空氣質素指引》的務實做法。

  香港與內地一直緊密合作,致力改善珠三角的空氣質素。我們在二○一二年十一月與廣東省政府達成協議,共同制定兩地在二○一五年和二○二○年的減排計劃,有助香港在二○二○年大致達致新空氣質素指標,長遠亦有助降低不同空氣污染物,包括PM2.5的水平。

  按法例要求,我們都是須最少每五年檢討空氣質素指標。我們正籌備該項工作,評估近年推出空氣質素改善措施的成效、珠三角的空氣污染物排放趨勢、減排技術的最新發展、空氣污染對健康的風險,以及建議進一步改善空氣質素的措施。我們計劃在明年初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及環境諮詢委員會匯報檢討指標的工作計劃。

  多謝主席。



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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