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為學校安裝空調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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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建源議員的提問和署理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現行政策,政府會為受到交通噪音影響的資助學校安裝雙層玻璃窗和空調系統,務求把課室內噪音水平減至60分貝(A)或以下。學校如基於防止蚊蟲、降低室內溫度及改善空氣質素等原因而決定為其課室及禮堂安裝空調系統,須自行向家長或其他人士籌集有關的資本性及經常性開支。有教育界人士指出,由於特殊學校的學生在酷熱的環境下會有較多生理及情緒問題,該等學校有迫切需要在其課室和禮堂安裝空調系統,但該等學校往往由於學生人數少而難以籌集足夠資金支付有關開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目前分別有多少間資助學校的(i)所有課室及(ii)禮堂沒有安裝空調系統,並按中、小學列出分項數字;如否,會否進行統計;

(二)政府會基於哪些交通噪音以外的原因,為現有學校安裝空調系統;及

(三)會否檢討現行為學校安裝空調系統的政策,以期改善學校的教學環境;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葉建源議員關於本港資助學校裝設空氣調節(空調)設備的事宜,現答覆如下︰

  根據現行政策,空調設備並不視為標準教學設施。當局一般會按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列的噪音標準為受交通噪音或固定噪音源影響的課室和特別室安裝隔音窗和空調設備,作為消減噪音措施;亦有部分特別室,如電腦輔助教學室、語言室和圖書館等,因為房間內所設置的儀器或物品,以及該特別室的用途,而裝設空調設備。

  一般而言,上述為普通資助學校裝設空調設備的政策亦適用於資助特殊學校。鑑於許多肢體傷殘兒童及嚴重智障兒童須依賴輪椅行動,而身體需要扣綁在輪椅上以保持坐姿,有些兒童則需在上課時穿戴綁腿和關節護套等,因應這些學童的特別需要,凡肢體傷殘兒童學校和嚴重智障兒童學校的課室、特別室和學生活動中心,不論所受的噪音影響達何種程度,當局也會為這些學校裝設空調設備,以減低有關裝備對學童身體構成的不適。全港17所肢體傷殘兒童學校和嚴重智障兒童學校均受惠。

  若在所有資助學校的課室或特別室安裝空調系統,除涉及龐大資源外,亦不符合環保原則。在善用公共資源的原則下,我們必須審慎考慮有關影響。本局會繼續不時檢視現行政策,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協助學校改善校舍設施,為學生提供更佳學習環境。



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