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向市民推廣精明消費(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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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人員今日(九月二十九日)在多區向市民派發宣傳單張,推廣精明消費,並提醒商戶守法。

  香港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署理監督黎嘉樂表示,今日的行動旨在熱門的旅遊購物區向消費者推廣精明消費,並針對不良營商手法作出巡查,該行動將於九月底和十月初的假期繼續進行。

  他提醒消費者留意商品的計價單位,盡量要求更多資訊,例如商品的總價格,再作交易決定。消費者如要購買藥品,應了解有關品牌的包裝,並於購買前仔細檢查貨品,收據亦應妥善保存以備將來參考。他鼓勵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他亦提醒商戶守法。根據《商品說明條例》(《條例》),商戶如在交易過程中,遺漏重要或隱藏重要資料、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或未能表露其商業用意的營業行為,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而如該消費者沒有接觸該營業行為,該消費者是不會作出該項交易決定的,即屬違法。

  此外,商品說明可以透過任何形式及任何途徑展示,包括口頭陳述或書面紀錄,任何人士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即屬違法。

  違反有關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如發現懷疑違反《條例》的情況,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



2015年9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