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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九月三日假期及標準工時與傳媒談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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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八月二十六日)主持與香港服務業聯盟的跨部門會議後,就九月三日假期及標準工時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剛才與十多位政府的外判承辦商開了一個會,談得十分好。因為他們較早前有一個關注,就是說因為我們今年九月三日已定為一個法定假期及公眾假期,所有員工都要休假,那些外判承辦商認為這會帶來人手調配上補假的問題,所以他們在這方面有一定的憂慮。就這方面,我亦明白他們的關注,特別是在假期放一天假給員工,因為共有三萬多個外判工。但法例亦規定一定要放假。而今年有這個特殊的安排,大家也知道了,因為是有一個特殊意義的,九月三日是抗日戰爭勝利七十周年,這是一個重要的日子。故此在法、理、情的角度我們也探討了。

  首先,在法律層面來說,這些外判商要履行、尊重合約的精神,其實他們是有責任履行合約,提供服務予政府。這是第一點。

  第二,在合約方面,他們亦有商業風險要負擔,包括如果這段時間有任何法例的改變而帶動其額外承擔,他們是要履行的。這些也在合約條文中清楚寫明。

  但是,雖然法律上是這樣,我們覺得在理、情上應比較寬鬆地處理,並且比較上盡量協助他們解決問題。所以,我們現在的安排亦接受了他們較早前的一個建議,就是因為勞工法例規定若所有法定假日當日要上班的話,是要在六十天內補假的,我們亦接納了他們的建議,利用這六十天的檔期分批讓員工放假,在不影響公共服務的前提下,容許他們彈性地作出人手調配,這是第一點。

  但是,如果有些情況是不能夠彈性處理的,例如假若有些服務點只有一個人服務,如果員工不上班,當天就沒有服務,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在一些特別的情況下,假如有些服務點的確不能夠用調動的方法或調配的方法,我們容許他們向有關部門申請恩恤金,讓他們可聘請替工,在額外人手方面亦可應付到他們的開支。整體上來說,他們亦要作出一些具體的建議予有關的採購部門批准,亦要更改合約的條文,作一個技術上的修訂。我們剛才的討論相當好,氣氛相當融洽,外判商全都對政府的安排表示高度滿意,亦覺得這令他們放心。所以整體上可以說,他們的憂慮、關注,我們可以說是已解決了。

記者:為何不考慮直接用那筆錢去請員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因為他們的建議,其實都有一個實際困難,在現時的環境,要請人並不容易,是人手的問題,因為市面很多行業都缺人,所以他們覺得即使有錢請人也好,請一日替工未必是容易的。我們認為值得考慮他們較早前的建議,即是容許他們彈性調配,六十天內分批放假。但我們的前提就是一定不能影響公共服務,我們是以公共服務為主,市民的利益為依歸。所以在這個大前提之下,如果有些情況未能調配,我們便容許其請替工,就這方面的費用,政府是酌情、恩恤地一次過處理他們的申請,協助他們,但下不為例。

記者:涉及的開支會增加多少?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其實如果能夠調配的話,根本上沒有甚麼開支可言,因為我們說的是人手調配。假如有些服務是十個人提供,其中一個人放假,但九個人仍然能繼續維持其服務,那便可以解決問題。

記者:恩恤金方面是否仍然未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恩恤金要視乎在甚麼情況下他們真的調動不來,所以他們回去後便要自己開始做一個人手安排,看看有哪些服務點是一定要有人的。舉一個例子,如果服務點只得一個人服務,員工不上班便沒有人,除非那個部門和服務點是不需要提供服務,例如政府寫字樓,反正那天都是關門;否則的話,如果(服務)一定要維持,那便需要人提供服務。

記者:剛才提到業界預計難請人,那又如何可以請到替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如果替工不多,我相信他們可以安排,但業界的看法是希望我們能夠彈性處理,所以我們覺得現時這個安排完全迎合他們的需求,亦滿足到他們的需要,可以說是一個雙贏的方案。至於你說有多少一人服務點,其實多數都是來自食環署,例如洗手間、公廁等等,如果當日沒有服務,是不可以接受的,所以我們規定服務在任何情況之下一定不能受到影響。

記者:今日標準工時的一份報告說可能令部分員工的潛在工資少了,這會否成為一個理據不立法做標準工時?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今日標準工時委員會討論的不是一個報告,其實是內部(參考分析),由經濟顧問按不同情景去做的分析。政府的立場是持開放態度,一定要給足夠的時間空間予委員會進行研究工作,而時間表仍然維持在明年三月之前提交報告給行政長官。所以在這段時間,委員會的所有討論純粹是委員會內部探討的過程的一部分,不代表政府的立場,亦不代表政府的意見。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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