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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的公眾諮詢明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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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將於明日(八月二十一日)刊登公告,邀請公眾人士就永升(亞洲)有限公司(永升)的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發表意見。

  除了於八月二十一日在憲報刊登公告外,通訊局亦將於同日在兩份本地報章(即都市日報及南華早報)和通訊局網頁(www.coms-auth.hk)刊登有關公告。

  通訊局於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收到永升的有關申請,並於二○一五年七月收到永升提交的補充資料。通訊局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行會)就該申請作出建議前,會根據《廣播條例》(第562章)、通訊局就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發出的指南,以及既定程序,處理該宗申請。根據《廣播條例》第10(1)條,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由行會批出。

  此外,通訊局須按照《廣播條例》第9(3)條在憲報刊登公告,列明申請人的名稱、申請人所申請的牌照類別,以及通訊局認為合適的其他詳情,以諮詢公眾對有關申請的意見。

  公眾人士可於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二日,以下列形式向通訊局提交意見:

郵寄: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
   胡忠大樓20樓
   通訊事務管理局

傳真:(852) 2507 2219

電郵:consultation-forevertop@ofca.gov.hk

  除非遞交意見書的人士特別指明,否則,所有接獲的意見書均不會以機密的形式處理。通訊局可能會以任何形式複製和發表意見書的全部或部分內容(指明為機密資料者除外),而不會徵求遞交意見書的人士同意或向遞交意見書的人士發出確認。

  為免生疑問,該公告所載的申請詳情由永升提供。發出該公告,不代表通訊局或政府確認申請詳情的真實性,或以任何方式接納、核准、允許或同意申請內有關投資承諾、節目安排及傳送方式等任何範疇的建議。該公告的內容不會影響或損及通訊局或政府的任何權力、職責、酌情權和權利。



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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