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德爾斯公司欠薪與傳媒談話內容
***********************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八月十一日)上午在添馬政府總部與德爾斯公司(德爾斯)員工會面後,就員工追討欠薪事宜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剛才和德爾斯的員工代表有個好好的溝通,亦很清楚強調政府是高度關注他們的權益,特別是勞工處和勞福局是會竭盡所能為他們服務,希望盡快可以透過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機制,向他們提供特惠款項。我亦向他們解釋了當中所需的程序。目前我們有甚麼要做呢?今早我們採取了一些積極的行動。昨日勞工處根據一貫的程序有個調解會,邀請僱主和僱員代表商討這件事,特別是要跟進欠薪的問題,僱主究竟是否無能力償還呢?若是的話,便啟動機制,例如到勞資審裁處、申請法援、入稟法院申請公司清盤……這一連串的程序,一定要有一個調解會作第一步,這是必然的、程序規定的。無奈昨日僱主沒有出現,這大家也知道。而在(昨日)下午二時五十五分,他的代表律師傳真了一封信給我,就他未能出席會議表示歉意,因為他要協助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這件事,很明顯當時他已經被警方拘留。今早我們第一時間與律師取得聯絡,要求許先生盡快簽署無力償還的聲明,和盡快確認員工欠薪的項目和款項的金額,這點很重要。

  第二,我們已即時表達希望盡早去處理,警方亦會配合,因為他目前正被警方拘留。其實我們今早亦安排了勞資審裁處,方便那些員工代表,可以提出一個聲請,讓他們可以所謂「落案」,勞資審裁處亦排了一個快期,在下星期五,即二十一日,進行一個聆訊。另一方面我們希望能夠取得許先生該份無力償還的聲明後,即時協助員工申請法律援助,從而進行清盤呈請的程序,一旦收到清盤的呈請,勞工處負責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同事便會即時啟動機制,協助他們。但在這個期間,我們絕對不會等候任何其他的事,我們勞工處的同事會盡一切努力準備前期工作,例如(與僱主僱員雙方)核實他們欠薪的銀碼和項目等等,從而待清盤呈請一提出時,我們便可(根據已齊全的資料及文件)向他們發放特惠款項,每人最高是289,000元。所以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是爭分奪秒,確保他們能盡快得到破欠的特惠款項。我亦已向員工解釋了有關八佰伴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日的一連串公司倒閉,涉及二千多名員工的事件。員工代表說當年五個多星期便可以取回款項,我們又可否做到?我的解釋是八佰伴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第一,八佰伴的僱主是完全合作,是全面合作,除了自己主動在高院申請強制清盤令之外,法庭亦即日委派了臨時清盤官為其做清盤工作,(僱主)亦將所有的員工紀錄、出勤紀錄和工資紀錄都提供予勞工處,在一個完全配合的情況下,是不需要做任何轉介到勞審處作仲裁,亦不需要員工奔波申請法援將公司清盤,所以在這個環境之下,勞工處可以配合在五個星期之後讓第一批員工領取特惠款項。但今次我們遇到的困難大很多,員工亦明白。但無論如何,我都承諾我們一定會爭取時間、空間,待清盤呈請一提出,我們會盡快於短期內發放特惠款項予沒有爭拗(即所需資料及文件都齊全的)的員工。

記者:現在許明順夫婦是否願意簽署無力償還欠薪的聲明?如果他們不簽署,破欠基金可以如何加快……?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首先第一件事,我們今早已經與其代表律師取得聯絡,警方亦會配合,要給予他少少時間,因為就每一位員工,他都要簽署一張無力償還工資的表格,並要確定欠款是多少,他是要確認的,所以我希望在這方面給予他少少時間,做了的話,我們辦事便會容易很多,因為沒有爭拗,亦不需要仲裁。第二,待我們一收到他無力償還款項的聲明之後,就會轉介員工至法援署申請法援,從而啟動清盤呈請的程序,其實是有一個法律程序和法律要求,但我們一定會把程序壓縮到最短。當然,司法機構和法援署一定要視乎法援內部的工作情況,但我相信有關部門一定會配合,我們一定會盡快去處理今次這件事。

記者:……最快是多久?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如果一切順利的話,我相信也要到九月中或九月下旬,才能提出清盤的呈請。一待清盤的呈請已提出,我們便可以盡快發放破欠基金的特惠款項予(所需資料及文件都齊全的)員工,但我相信要分批處理。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5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