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政府歡迎《2014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草案》獲通過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很高興《2014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今日(七月十日)獲立法會通過。

  《條例草案》於二零一四年四月提交立法會,訂明事項包括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以及為保險中介人設立法定發牌制度以取代現有的自律規管制度。

  陳家強說:「保監局的成立,是自一九八三年《保險公司條例》獲通過以來,保險業最重要的規管改革。」

  「我們成立保監局的政策目標,是確保保險業的規管架構能與時並進,以促進行業的穩健發展,為保單持有人提供更佳保障,以及符合國際保險監督聯會所訂立的規定,即保險監管機構應在財政和運作上獨立於政府及業界。」

  現時在《保險公司條例》下,保險業監督是公職人員,由屬於政府部門的保險業監理處(保監處)支援。新條例將會分三個階段實施,讓保監處及現有的保險中介人自律規管制度,逐步過渡至保監局。在第一階段,政府預期能在二零一五年年底前成立臨時保監局。臨時保監局將獲賦予某些行政權力,以執行如招聘高層人員等必要的籌備工作,以期在第二階段,即臨時保監局成立約一年後接管保監處的工作。

  其間,現行的保險中介人自律規管制度會維持不變,讓保監局有時間準備規管保險中介人所需的規管措施,並在過程中諮詢業界和公眾。這些措施包括附屬法例、保險中介人的操守守則和規管指引。在第三階段,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將會實施,以取代現有的自律規管制度。預期整個過程需時兩至三年。

  陳家強說:「自二零一零年進行首次諮詢開始,我們一直積極與業界和其他持份者溝通。我們衷心感謝各相關持份者的寶貴意見,使立法建議得以完善。法例獲通過只是保險業規管架構走向現代化的第一步。政府將會透過『成立保監局過渡安排工作小組』,就詳細的過渡安排繼續與業界緊密合作。」



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28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