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非華語人士學習中文及有關學歷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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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家洛議員的提問和署理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教育局於本年六月向本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匯報有關進一步支援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的措施。關於非華語人士學習中文及有關學歷的認可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考慮為有錄取非華語學生的幼稚園提供額外撥款,以支援該等幼稚園的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若會,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二)鑑於當局已為所有錄取10名或以上非華語學生的學校提供每年80萬至150萬元不等的額外撥款,而錄取人數較少(即一至九名)非華語學生的學校則按需要向當局申請撥款,在二○一四/一五學年錄取非華語學生的學校數目及平均所獲撥款分別為何,並按下表列出有關數字;當局會否定期檢討有關的撥款政策;若會,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非華語學生人數  學校數目  平均所獲撥款
-------  ----  ------
1至3
4至6
7至9
10至12

91或以上

(三)鑑於當局於二○一四/一五學年引入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學習架構),幫助非華語學生解決學習中文作為第二語言時面對的困難,當局會否檢討學習架構的實際運作情況,並按檢討結果考慮是否需要制訂中國語文作為第二語言的獨立課程;若會檢討,具體工作計劃和時間表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四)是否知悉,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及其他專上院校現時有哪些課程接納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的「達標」成績,作為符合非華語學生報讀有關課程所需的其他中國語文資歷基本等級要求(按院校名稱列出有關資料);

(五)鑑於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已委託本港的專上院校設計及開辦職業中文課程,向已離校的非華語人士提供培訓,成功修畢課程可獲資歷架構第一/第二級別的資歷認證,提升他們就業的競爭力,有關計劃的詳情是甚麼,包括課程內容、僱主認可有關資歷的情況,以及該等非華語人士的就業情況;及

(六)現時哪些公務員職系接納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的「達標」和「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作為符合有關職系的中文能力要求?

答覆:

主席:

  政府致力鼓勵及支援非華語學生(註一)融入社會,包括幫助他們盡早適應本地教育體系和學好中文。《二○一四年施政報告》公布一系列措施以加強對少數族裔的支援,包括進一步支援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

  就陳家洛議員關於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及相關學歷認可事宜的問題的六個部分,現謹覆如下︰

(一)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就未來幼稚園教育的發展提出建議,當中在支援非華語的幼稚園學童方面,委員會建議向錄取了一群(如八名或以上)非華語學童的幼稚園提供額外資源,讓學校加強支援這些學童。幼稚園可運用這些額外資源,在文化、語言和多元學習需要方面,為教師提供專業培訓及發展,並發展有效的策略協助非華語學童運用中文學習,從而為小學學習奠定基礎。幼稚園也可加強與非華語學童家長的溝通及強化家校合作。教育局正仔細審視委員會的建議,並進一步收集及考慮業界及公眾的意見,然後制訂適當的政策和具體措施。

(二)由二○一四/一五學年開始,教育局每年預留約2億元,進一步加強支援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包括協助學校實施「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學習架構」)及建構共融校園。所有錄取10名或以上非華語學生的公營及提供本地課程的直接資助計劃學校會按額外撥款設置(註二),因應其所錄取非華語學生的數目,每年獲提供80萬至150萬元不等的額外撥款。在二○一四/一五學年,共173所學校(包括100所小學和73所中學)獲提供有關撥款,我們現將有關學校的數目按其錄取非華語學生數目及所獲額外撥款劃分,詳列於附件一。

  至於錄取人數較少(即一至九名)非華語學生的學校,其非華語學生可受惠於沉浸的中文語言環境,學校由二○一四/一五學年開始,亦會因應非華語學生的中文學習表現實施「學習架構」,並可按需要申請每年五萬元的額外撥款(註三),以提供多元課後中文支援。在二○一四/一五學年,共56所學校(包括24所小學和32所中學)申請撥款而每所學校均獲五萬元。

  教育局由二○一四/一五學年開始實施進一步支援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的措施(包括上述額外撥款),支援措施需時扎根以彰顯成效,我們現階段並沒有計劃檢討有關額外撥款的安排。

(三)「學習架構」從第二語言學習者的角度出發,根據課程以「小步子」方式為教師提供不同學習層階的學習目標、學習重點及預期學習成果,並可作為學業成績指標和學習成效的參考。學校可就個別非華語學生是否適合銜接主流中文課堂提出以實證為本的建議,及讓他們在掌握資料的情況下,按其能力及意向選擇報考主流的香港中學文憑(中國語文)考試,或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科目及/或考取其他國際認可的中國語文資歷。因此,「學習架構」在非華語學生的中文學與教上屬「學習中文作為第二語言」課程。教育局會參照「學習架構」,繼續發展以研究為基礎的評估材料,並協助學校進行促進學習的評估,以及就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提供支援措施。

  我們會持續檢視「學習架構」,並在綜合各方意見和收集不同學校的學與教經驗後,適時完善「學習架構」,亦會因應需要每隔三年,即在每個學習階段(例如小一至小三、小四至小六及中一至中三)完結後,檢視「學習架構」。我們會觀察學校使用「學習架構」以及與教師討論交流所得的第一手資料(包括在課程規劃、學習、教學及評估等方面),作為評估有關支援措施成效的基礎。

(四)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的八所院校及絕大部分專上院校均接納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的「達標」成績為非華語學生報讀課程所需的其他中國語文科資歷的基本等級要求。有關院校名單見附件二。

(五)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推行「已離校非華語人士職業中文課程」計劃,邀請大專院校、教育/培訓機構,為本港的已離校非華語人士發展及開辦獲資歷架構認可達第一/二級的資歷認證的職業中文課程,從而提升學員聽、說、讀、寫四方面(尤其讀和寫)的中文能力和信心,幫助學員獲得政府或業界認可的資歷,增強學員的就業競爭力。語常會共收到兩份計劃書,現正與相關院校跟進課程的細節。院校所開發的課程,需提交評審當局進行認證,以得到資歷架構認可,評審過程大概為期半年。預計首個課程會在二○一六年初開辦。

(六)公務員的入職要求(包括語文能力要求)乃根據個別職系和職級的工作性質和運作需要而訂定。根據現行的指引,部門/職系在訂定語文能力要求時,必須確保這些要求與工作相關,並與達致良好工作表現的要求相稱。

  教育局於二○一四/一五學年起在高中分階段為非華語學生開辦全新的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課程,預計首屆修讀該課程的非華語學生將於二○一七年完成有關課程。就此,政府已於二○一四年十二月公布,在公務員聘任方面,政府接納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課程的「達標」和「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為分別符合中文語文能力要求訂為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2級和第3級成績的水平。

註一:規劃教育支援措施時,「家庭常用語言不是中文」的學生均歸納為非華語學生。在二○一四/一五學年,約16 900名非華語學生就讀公營及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小學:8 700;中學:8 200)。

註二:額外撥款設置如下:

非華語學生人數   額外撥款(萬元)
-------   -------
10至25         80
26至50         95
51至75         110
76至90         125
91或以上        150

註三:參考在二○一○/一一至二○一三/一四學年實施由語文基金資助的有時限「非華語學生課後中文延展學習計劃」的經驗以計算每所學校所獲的撥款總額。



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