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行車道闊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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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邱誠武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年有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某些道路的行車道(特別是位於山頂、石澳、西貢及大潭水塘的一些道路路段,以及連接石壁水塘及大澳的羌山道)的闊度低於《運輸策劃及設計手冊》建議的行車道最低闊度。該等市民憂慮此情況會影響行車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行車道闊度低於《運輸策劃及設計手冊》建議的行車道最低闊度的道路的名稱,以及有關路段的長度和位置分別為何;

(二)過去五年,在第(一)項所述道路路段發生的交通意外數目為何;及

(三)有否計劃逐一擴闊第(一)項所述道路路段,以提高有關道路的行車安全;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陳偉業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現綜合答覆如下。

  本港行車道闊度的設計指引載於《運輸策劃及設計手冊》(《手冊》)。該《手冊》是經運輸署參考海外經驗後而訂定的,其準則與英美等已發展國家相若,當中詳列各種道路類別(如快速公路、主要幹道、區域幹道和郊區公路等),在不同情況下(如市區、郊區、行車道數目等)的建議行車道闊度。

  行車道的闊度本身與道路安全並非直接相關,倒很視乎道路使用者如何使用,或駕駛者的駕駛態度和速度。運輸署一直密切監察各道路的交通流量和上落客貨等運作情況,以及交通意外的數據,並會在有需要時實施適當的交通管理措施,如在較窄路段限制大型車輛使用、施加適當的車速限制等,亦會設置交通標誌和道路標記,以及進行道路改善工程等,讓駕駛人士有更理想的駕駛環境。

  《手冊》中清楚說明,設計指引不應被視為硬性準則。設計指引亦會因應情況不時作出修訂,而新修訂只適用於新設計的道路。目前使用的《手冊》乃在二○一四年更新修訂。

  由於早年興建的道路是參考當時的指引而建設,因此其設計(包括行車道闊度)與現行《手冊》的指引或會有所差異。部分道路亦會由於附近地區的發展,以致其道路類別有所改變(如由鄉郊支路變更為郊區公路),因此當中部分路段的行車道闊度未必與現行《手冊》的設計指引一致。運輸署並沒有備存全港行車道闊度低於《手冊》建議的最低闊度的道路名單。位於山頂、石澳、西貢及大潭的部分路段,以及羌山道過去五年的交通意外數字,表列於附件。

  由於行車道闊度低於現行《手冊》的設計指引,並沒有構成道路安全問題,我們現時沒有純粹為此原因而進行的道路擴闊工程計劃。運輸署一直留意道路的使用量、道路周遭的環境變化、道路本身的狀況等因素。如有需要,該署會計劃道路擴闊工程。此外,當現有道路進行重建時,相關的工務部門須因應實際的情況及參考《手冊》的最新指引進行設計。

  雖然現時有部分道路未符合現行《手冊》有關行車道闊度的設計指引,但這些道路仍有足夠空間,讓車輛安全地通過,駕駛人士亦須有適當專注及以安全車速配合。



2015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