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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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六月二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行政長官:大家早晨。有關政改、普選的問題,我想在這�媮艘X個基本的事實。前日通過特區政府的提出、中央的同意,香港的立法會議員在深圳,直接從中央負責香港政改問題的官員口中,知道中央根據《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決定》所作出的立場,這個中央的立場是十分清楚的。

  我們還有兩個多星期的時間才投票,我覺得在這個時間,立法會議員也好,或者香港市民也好,不需要急於作結論,因為我們還有兩個多星期的時間。現在這件事是大事,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夠冷靜、客觀,掌握所有的事實,可以在這段時間讓我們知道的事實和法律、憲制的規定沉澱一下,然後作出一個理性的判斷。

  第一個基本事實是中央在政改這個問題上是有權有責。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有三個方面要通過、同意和批准──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人大常委會批准。人大常委會就是中央。所以中央在去年八月三十一日作出這個《決定》,亦是根據《基本法》這一條。而且中央在無論甚麼方式也好,在產生行政長官這個過程當中,亦有其權力和責任。因為在《聯合聲明》那�媦g,都是行政長官在當地,即是香港,經過協商或選舉後,由中央政府任命,在《基本法》亦重複這一句。所以在整個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包括產生辦法的修改方面,中央確實是有權有責的,中央三位官員前日亦講清楚他們對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即是普選的看法。這個是第一個基本事實。

  第二個基本事實就是,這一兩日社會上都還有一個說法,說中央到最後會讓步,即是好像上次那樣。但大家都知道上次,我們說的是立法會的選舉方式,今次我們說的是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大家都知道行政長官產生後是需要中央任命的,立法會議員選出後是不需要中央任命;行政長官必須是中國公民,有部分立法會議席是不需要由中國公民擔任等。所以,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的選舉方式是不能夠相提並論。今次,中央確實是十分重視亦十分希望能夠在香港落實普選,但前提一定要根據《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的《決定》。

  在這�媔雇a一提,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雖然我本人和特區政府有關的同事都多番向社會說,《基本法》是沒有「公民提名」,是沒有「公民提名」這個機制,「公民提名」是不符合《基本法》。可惜的就是不少人堅持用「公民提名」這個方式,說「公民提名」必不可少。我們浪費很多個月的時間,到現在,大家很清楚知道,我們的行政長官普選辦法是沒有「公民提名」這部分,因為提名權專屬「提名委員會」,這個在《基本法》已經寫得很清楚。

  因此,我們剩下的兩個多星期時間,中央亦派出這三位官員在深圳向大家說清楚,說了後三位主任的發言稿亦即時向社會發放,給了傳媒,香港有部分報紙全文轉載,所以值得大家看看。白紙黑字地中央已經將立場說清楚,所以我相信中央在這個問題上所謂「退讓」,我覺得這個可能性是不存在的。

  最後一個基本事實亦想與大家分享一下,就是今次我們把注意力集中在哪幾位泛民議員會投贊成票,使得政府這個方案可以被通過。但我們也要知道,《基本法》規定是需要三分之二的全體立法會議員通過才叫做通過。立法會有70個議員,不是說泛民那27位議員,即使他們能夠一致地拿出一個他們能夠通過的方案出來,在立法會他們就可以得到三分之二的大多數票。即使他們一致同意,27位泛民議員一致同意某一個方案的話,我們在立法會的非泛民議員當中都還需要再多取20票,這20票是否能夠取得呢?我們亦希望香港社會能夠就這些問題深思一下。

  因此,今次如果我們很不幸地否決政府提出的這個方案,下屆政府啟動不啟動、日後的人大常委會怎樣看香港的普選及香港某些政治人物的關係如何以外,我們還需要思考一個問題,就是到時任何人拿一個方案出來,即使泛民全體議員都能夠支持,立法會�堶惆銗L幾十位議員是否又能夠支持,使得我們能夠湊夠三分之二的大多數呢?這個可能性有多高?因此,令到我們在若干年後再有一次機會在香港可以落實普選?這是第三個基本事實我亦想香港社會深思一下。政治是可行的藝術,Politics is the art of the possible,意思就是說每個人在政治問題上都可以有很多很多的理念,政治的光譜確實是很闊的,政治的理念是很多的,但是甚麼是可行的呢?泛民議員堅持他們的那一套,先不說它們是不符合《基本法》的,拿到去立法會投票,是否可以得到三分之二的大多數呢?這個就是一個可行的、possibility的問題。所以我希望未來兩個多星期,香港社會能夠靜下來,客觀地、理性地去想這個問題。因為擺在我們面前的選擇很清楚,經過深圳那次的會面,一是原地踏步,大家在下次選行政長官那日,在家看電視、看那1200個選舉委員如何投票;一是我們根據政府提出的這個方案,由提名委員會提名之後,有二至三個候選人讓大家一起去票站投票,選出我們的行政長官當選人。

  在這個問題上,我還要多說一點,提名委員會提名二至三名候選人出來,這二至三名候選人要得到500萬合資格的選民投他多數票,他才可以成為行政長官當選人。在這個過程當中,這二至三名候選人,無論他是誰,無論到時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或者他們的取態是如何,這二至三名候選人是不得不重視香港社會在政治、民生、經濟上的普遍訴求,所以這是我們民主發展的一個重要階段,我希望能夠向前走。

  就有關「袋住先」是否「袋一世」這個問題,我知道前日和昨日有一些評論是不符合李飛主任在深圳講話的原意,中央有關部門亦即時作出澄清,因為《基本法》的條文仍然是有效的,意思就是說日後如需修改,我們繼續走「五步曲」,繼續爭取立法會三分之二大多數(議員)的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和人大常委會的批准,所以不存在一個(說法)就是說我們這次通過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一個政府方案之後,以後就是這個方案,以後都不可以改。

記者:梁生,其實王光亞主任都講明在泛民�堶惘酗@些「死硬派」,不單要阻止他們「入閘」參選,亦都要阻止他們「出閘」,其實這一個講法跟你們一開始說所有泛民的人都可以參與一個公平、公正、沒有政治篩選的選舉,這一個講法是否根本反映這是有政治篩選,並不是一個公平的選舉?因為有一些人的參選權及「出閘」的權利都有不合理的限制。另外就是,政府是不是會在十七日就將方案擺上立法會表決?如果被否決,你覺得政府有沒有任何責任?會不會影響你是否競逐連任這一個決定?

行政長官:影響甚麼?

記者:如果方案被否決了,會不會增加或者減少你競逐連任的決定?

行政長官:我和特區政府的同事推動這個政改方案,我們要求社會支持這個政改方案,使得香港可以第一次歷史上「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完全是從香港社會的整體和長遠利益、從大局出發,沒考慮到個人在哪種選舉制度、選舉方式下的機會是怎樣。

  至於時間的問題,我們是會如期提交立法會,請立法會表決。那個時間我看很快了,政府在適當的時候會作出宣布。

  至於行政長官的產生和任命的問題,在這�堨蝑�得大家了解一下。香港的行政長官不是其他國家,包括民主國家的市長,因為特區是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有高度的自治權,我們有本地的全部財政權、我們有本地的立法權、我們有自己的政治制度、社會制度等等。中央是通過向行政長官授權,使得行政長官除了得到市民的授權之外,他有額外的中央授權的權力,使得他總共的權力是大過外面任何另外一個民主社會的市長的權力。由於中央這個額外授權,因此中央在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行政長官產生過程當中,中央是有權力的。中央必需信任這個行政長官才會向他授權,才可讓行政長官通過行使其權力,讓香港這地方有高度自治。這亦是香港在「一國兩制」下跟任何其他地方、任何其他國家的地方首長的產生辦法,以及他跟中央或一個聯邦政府關係不同的很重要一點。因此,這一點社會亦要知道,並不是說好像外面一樣,由於一個市長權力比較細,選出來後產生誰人當市長,就是那市長。在《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下中央都有個任命權,而且在《基本法》下就產生方式,我剛才亦講過,中央都有其權力。多謝大家。

完

2015年6月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