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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港鐵系統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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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榮鏗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最近在港鐵列車車廂、港鐵車站和港鐵擁有的物業範圍內,出現了大量以海報及路軌廣告牌等形式展示的廣告,提倡通過政府提出的政制改革方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港鐵列車車廂、每個港鐵車站和港鐵擁有的物業範圍內以各種形式展示的上述廣告的數目分別為何;以各種形式展示的該等廣告的平均日數分別為何;及

(二)政府是否須就展示該等廣告繳付費用;若是,以各種形式展示的廣告的收費分別為何,以及政府是否知悉該等收費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就商業廣告收取的費用如何比較?

答覆︰

主席:

  就郭榮鏗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運輸及房屋局負責監管鐵路服務及安全的政策事宜。局方不會參與港鐵公司的日常業務運作,包括其廣告業務。

  港鐵公司表示,公司委聘廣告代理公司代為處理港鐵系統內的廣告業務。港鐵系統作為一個開放的廣告平台,只要廣告內容符合相關業界守則,港鐵公司及廣告公司歡迎所有有興趣的客戶在港鐵系統內刊登廣告。廣告公司會因應個別廣告計劃的情況為客戶制定銷售合約的條款。

  一如港鐵公司早前五月四日回覆郭議員時表示,鑑於提問內提及的廣告資料屬廣告公司與客戶之間簽訂的商業合約內容,港鐵公司表示未能提供該等資料。

  雖然如此,港鐵公司提供了二○一五年港鐵市區線主要廣告形式的參考價格表,詳情見附件。港鐵公司表示,廣告公司可因應不同因素為個別客戶提供不同的折扣優惠,這些因素的例子包括廣告位置預訂情況及季節性需求。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在二○一五/一六財政年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為政制發展的宣傳工作預留約三百五十萬元,當中包括但不限於在不同港鐵車站及車廂內不同形式的宣傳。



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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