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監管局推新措施增一手住宅物業銷售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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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銷售監管局)專員馮建業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公布新措施,進一步增加一手住宅物業銷售透明度,以協助準買家更掌握銷情。

  因應準買家如身處發展項目/期數的售樓處時,難以掌握該發展項目/期數當時有哪些一手住宅物業可供選購,銷售監管局今日向一手住宅物業賣方發出作業備考,要求他們於二○一五年六月一日起的每個銷售日,在每個發展項目/期數的售樓處,按銷售監管局建議的「消耗表」範本,公布當日有哪些住宅物業可供出售,以及在當日適時更新銷售情況,包括哪些住宅物業已於當日較早時售出,以及當時仍有哪些住宅物業可供選購等。

  就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時出現「購樓意向登記」數目「發水」情況,銷售監管局會與地產代理監管局互相配合,待地產代理監管局要求參與入票的地產代理的申報安排落實後,銷售監管局會向賣方發出作業備考,要求賣方如向外界公布某發展項目/期數所收到的「購樓意向登記」數目或銀行本票數目時,亦應同時向外界公布當中登記人屬地產代理的數目。

  馮建業說:「新措施將進一步增加一手住宅物業銷售透明度,進一步保障一手住宅物業買家的利益。」

  馮建業並就賣方一些銷售手法提出建議,當中包括:

*賣方宜把抽籤環節與揀樓環節分開在兩個日子進行,使登記人在獲悉中籤後無須匆忙趕往售樓處出席揀樓環節,亦有至少一晚時間考慮揀選單位事宜;

*有賣方規定登記人必須親身出席抽籤環節,沒親身出席抽籤環節的登記人會被取消抽籤資格的做法,銷售監管局認為並不合理亦沒有實質需要,忠告賣方不要採用不合理的安排;以及

*鑑於以「先到先得」的方法出售一手住宅物業時,容易引起在場輪候人士的爭議,銷售監管局並不鼓勵賣方再採用這種銷售方法。

  總結《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實施兩年的情況,馮建業表示,條例實施對改變過往不理想的銷售文化,成效顯著,例如:

*賣方現時只能以「實用面積」表達一手住宅物業的面積以及計算每平方呎及每平方米的售價,改善了以往以「建築面積」陳述住宅物業面積的流弊;

*賣方於推售未落成發展項目/期數內的一手住宅物業時若設置示範單位,均須提供「無改動示範單位」才可以同時提供「經改動示範單位」,改善了以往賣方只主力提供經「化妝」的示範單位的情況;以及

*由於條例規定賣方必須在不遲過開售日之前某日期起提供各類銷售文件的印刷本及電子版本,準買家現時可以方便地取得各類銷售文件。

  他說:「大部分賣方都致力遵從條例要求。個別賣方銷售一手住宅物業的安排曾引起公眾關注。銷售監管局都一一迅速切實回應,使有關賣方在大部分情況下採取有效改善或補救措施,並使準買家對有關發展項目的銷售提高警覺。」

  此外,馮建業亦簡述銷售監管局在檢視及巡查、調查,及公眾教育三大範疇的工作情況。

  截至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銷售監管局對售樓處及示範單位共進行了約2 000次巡查,包括與地產代理監管局進行聯合巡查;檢視了約760份售樓說明書、約1 900份價單、約1 100份載有銷售安排的文件;以及約6 200份印刷廣告。銷售監管局亦檢視了成交紀錄冊約達2 600次,並定期檢視賣方指定的網站。

  在調查及檢控上,銷售監管局已陸續將涉嫌違例行為的調查結果,提交律政司刑事檢控科考慮。涉嫌違例行為,包括失實陳述及或傳布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律政司現正考慮有關事宜,並會在有最後決定後,把決定告知銷售監管局。

  在協助賣方及相關人士了解條例要求方面,銷售監管局於今日把經整合及進一步分類後的121條常見問答上載銷售監管局的網站,方便業界查閱。今年三月,銷售監管局與地產代理監管局合辦了兩場講座,加強地產代理從業員對條例的認識。

  銷售監管局就教育公眾亦不遺餘力,透過銷售監管局的網站、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資訊網(銷售資訊網)及銷售監管局的資源中心,使準買家及公眾獲得有用資訊。為使公眾能更快捷搜尋發展項目/期數資料,銷售監管局不斷優化銷售資訊網的功能。截至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每日平均約有440人次瀏覽銷售監管局網站及900人次瀏覽銷售資訊網。

  展望未來,銷售監管局會加強檢視及巡查、處理投訴、就懷疑違反條例進行調查,以及教育業界和公眾的力度,以期進一步增加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增強對消費者的保障,以及為一手住宅物業賣方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



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