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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二題:家用石油氣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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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只有一家主要的石油氣供應商設立了價格調整機制,而其他石油氣供應商則大致跟隨該供應商的定價,調整所出售的家用石油氣(包括中央石油氣及瓶裝石油氣)價格。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這做法造成石油氣價格加快減慢及有合謀定價之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目前本港分別使用上述兩種家用石油氣的住戶數目(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有關數字);

(二)當局有否就如何促進家用石油氣市場的競爭進行研究;若有,研究的內容及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當局會否考慮要求供應商各自設立石油氣價格調整機制,並定時公布他們所作價格調整的詳情;

(四)當局會否考慮將各供應商的石油氣入口價及零售價的數據在政府網站上公布,供公眾查閱;及

(五)鑑於目前瓶裝石油氣裝置(例如接駁器)的規格並不統一,而分銷商往往要求用戶購買由其經銷的爐具以便日後提供維修服務,政府會否考慮引入新措施,統一樽裝石油氣裝置的規格,以及發展氣體燃料共同輸送系統,讓用戶可自由選擇家用石油氣的分銷商或供應商,以促進市場競爭?

答覆:

主席:

  綜合機電工程署和環境局對以上五個問題的回覆如下:

(一)在二○一四年,本港使用中央石油氣與樽裝石油氣的家庭用戶數目分別約為220,000和210,000。前者分布於18區的大約數目載於附件,我們並沒有後者的同類數字。

(二)在自由市場經濟運作下,家用石油氣(包括中央石油氣及樽裝石油氣)的價格,均是由個別油公司按商業運作原則和本身的營運成本而釐定。現時本港分別有三家及五家石油氣供應商供應家用中央石油氣及樽裝石油氣。據我們了解,家用中央石油氣供應商普遍會提供不同的折扣給使用的屋h,而樽裝石油氣的零售價格亦不完全相同,這反映市場存在一定的價格競爭。

(三)按本地一家主要的石油氣供應商自發地設立家用石油氣的價格調整機制,有關公司會每三個月(即一、四、七和十月底)根據最新的國際石油氣價格(即沙地阿拉伯合約價),預測未來三個月的進口價,並追加或追減上次檢討時預測進口價與實際進口價的差異,來決定未來三個月的定價。據我們觀察,市場上其他油公司的家用中央石油氣定價及樽裝石油氣批發價大致跟隨該公司的價格調整,因此他們的價格亦能反映國際石油氣價格變動的情G。

  我們認為家用石油氣價格最重要是能反映國際石油氣價格的變動,而現時有關油公司的價格調整機制已能反映國際石油氣價格的變動。所以,我們認為無需要求供應商各自設立石油氣價格調整機制。

(四)在價格公布方面,根據《進出口(登記)規例》,現時進口商須向香港海關呈交報關單,而政府統計處則根據報關單上的資料,編製進口價格的貿易統計數據,並每月向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有關數據。公眾可透過立法會網站取得相關入口價格以及家用樽裝石油氣平均零售價格資料。我們最近已把有關資料的連結列載於環境局的網站。此外,我們現正與油公司相討是否可以把家用中央石油氣價格的資料在政府網站上公布。

(五)據我們從機電工程署了解,基本上,用戶是可以自由購買氣體爐具及選擇樽裝石油氣的供應商,並不會受石油氣裝置的規格(例如接駁器)是否統一所限制。據了解,供應商會免費更換適合該樽裝石油器的接駁器。

  就石油氣的特性,它並不適合以城市管網作輸送,石油氣供應裝置一般會設於住宅屋苑範圍內,石油氣會從倉庫經管道供給附近住戶使用。因此,基於地方限制、風險考慮及經濟效益等原因,石油氣並不適合發展氣體燃料共同輸送系統。



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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