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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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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繼昌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財政司司長在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演辭中表示,「在去年十月,二十多個國家在北京簽署了備忘錄,正式宣布籌備由中國倡議成立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即『亞投行』)。我們會爭取利用香港在融資和資產管理方面的優勢,支持亞投行的籌建和營運,並積極研究加入亞投行的可行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在亞投行籌建工作的角色及具體工作為何,以及有沒有就此與有關方面簽署任何協議或備忘錄;如有,協議或備忘錄的內容和其他詳情為何;

(二)有否就香港特區在亞投行的角色、定位、權利、義務及需承擔的風險等事宜,進行詳盡的可行性研究;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進行相關研究;及

(三)會否事前向公眾及本會交代香港特區加入亞投行的詳情和技術細節;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目前,包括中國在內的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正草擬成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的章程,包括適用於新成員加入的相關程序和規則,並預計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底前完成有關工作,使亞投行可以在二零一五年底前投入運作。特區政府已於去年十二月向中央政府提出香港加入亞投行的意願,中央政府反應正面。在三月底於哈薩克舉行的第三次談判代表會議中,特區政府已派出代表以中國代表團成員的身分參加了會議,參與章程制訂的工作。我們目前未就加入亞投行簽署任何協議或備忘錄。我們會繼續與中央政府商討香港以非主權地區加入亞投行的適當安排。

(二)及(三)特區政府對香港加入亞投行的可行性及效益曾進行研究。就香港的角色及定位方面,我們特別注意到,亞洲區對基建投資有極大需求。同時,基建項目一般有投資額大,以及實施及投資回報周期長的特點,因此香港的融資及資產管理專業人才及多種類的金融產品,可以為亞投行在項目融資、投資、財務管理及外匯管理等方面的運作提供支援。香港的專業服務業及金融服務業亦可以從中獲益。此外,亞投行成員須履行作為成員的義務,包括繳付認繳資本。由於亞投行的章程仍在草擬階段,我們需要待有關章程制定後,才能確定香港參與的細節(包括權利及須承擔的義務等)。特區政府定會在加入亞投行前向立法會交代有關詳情。



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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