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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四月二十二日)上午聯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在行政長官辦公室地下大堂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
行政長官:以「一人一票」的方式讓香港接近五百萬合資格選民選出香港的行政長官,一直以來是中央、我本人、特區政府和廣大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過去一段時間,我們一直朝這個方向不斷努力。今日,特區政府會公布《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報告及方案》,使得我們香港社會可以朝�茬o個歷史性的目標再走前一步。
今日,政務司司長會在立法會宣讀聲明,接受立法會議員的提問,隨後會召開一個新聞發布會,解釋這個諮詢報告和方案的具體內容。所以可以說今日是香港民主發展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日子,這個方案是符合《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人大常委會有關的《決定》,包括「8.31」的《決定》,亦符合民主精神,符合香港市民的願望和訴求。我希望能夠得到全社會,包括立法會議員的支持,使得可以表決通過,讓普選行政長官這個願望能夠成為事實。
過去一段時間,經過詳細的討論,大家都知道中央是有真心實意,我本人和特區政府同樣有真心實意,可以根據《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的《決定》,落實行政長官選舉。同樣大家亦知道,要撤回「8.31」的《決定》,修改「8.31」的《決定》,重啟「五步曲」,甚至乎最近有人提出要修改《基本法》,這些都是不設實際的要求。所以在這個基礎上,我希望社會人士和立法會議員都能夠支持這個方案,落實行政長官普選。
有人或者會問,如果今次這個方案被否決,下次的機會是何時?因為最近有人說等下次,亦有人會問,等到下次的時候,下次通過普選方案的機會有多高?我恐怕對這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不肯定、不確切的,因為啟動一次政改,是不容易的。下次,如果今次被否決的話,相信會是若干年之後的事,大家都希望香港能夠盡快落實行政長官的普選。至於另一個問題,下次機會怎樣?根據《基本法》的規定,我們修改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是需要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的大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和人大常委會的批准。今次我們已經有相當好的基礎,就是人大常委會已經有了「8.31」的《決定》,符合這個《決定》,人大常委會會批准,我亦公開多次表示過我是同意的,剩下來就是我們要爭取立法會三分之二的大多數議員通過。今次如果被否決的話,下次譬如說泛民議員他們認為可以通過的方案,我們是否能夠得到人大常委會的批准,能夠得到當時的行政長官同意,這些是未知之數。而在這機制下,七十位立法會議員當中的任何二十四位,七十位立法會議員當中的任何二十四位,他們到時會不會好像今次的泛民議員講,他們否決當時泛民認為可以接受的方案,這亦是一個未知之數。所以考慮到這些情況,我本人和特區政府都是建議香港社會支持這個方案,要求立法會議員,三分之二的大多數立法會議員通過這個方案。多謝大家。
完
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2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