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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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四月八日)出席香港中華總商會專題講座《三跑道系統與香港的競爭力》後,與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局長,昨天有宗意外,即是港珠澳大橋那�堙A會不會影響到工程再延後?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想凡是有些在地盤發生的工業意外,特別牽涉到有死亡的意外,第一,勞工處會很嚴格地調查究竟成因在哪�堙C今次的意外牽涉到港珠澳大橋其中一個工程合約,所以路政署方面會與承建商方面了解情況,這個檢討等等是需要些時間,或多或少一定會影響到工程的進度。不過我們希望,因為現時屯門至赤�P角連接路預計的完工期是二○一八年,所以還有些時間,希望可以透過追回工程的措施,可以令到影響減到比較少。

記者:局長,剛才你也說機場那方面,機管局的融資是免收股息,即政府免收股息,讓他們去建機場,那可不可以另一方面去看,如果政府也不收港鐵股息,可不可以有助免卻港鐵加價?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相信第一,兩者不可能相提並論。當然按照《機場管理局條例》,機管局可以決定是否派息和派息派多少,同樣,港鐵公司作為上市公司,亦可決定如何派發股息。但兩者地位的確是不一樣,一間是上市公司,一間不是上市公司,所以不能這麼簡單地相提並論。

  另外,關於港鐵公司的票價調整機制,在(二○)○七年的時候,當時政府與港鐵公司簽訂營運協議,其中有個所謂「可加可減」的票價調整機制,所以既然有了協議,雙方要依據協議去辦事。不過協議亦規定可以每五年檢討票價調整機制一次,有必要時可以再有其他的檢討,所以政府方面亦會聽社會上的意見,我相信港鐵公司董事局亦聽到社會上對票價方面的意見。

記者:想問問有關空域的問題,你剛才在演講中說不會凌駕《基本法》的原則,但有很多質疑一直說局方沒有交代究竟這個協議是怎樣運作,現在可否披露更多細節,令公眾可以釋除疑慮?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要再強調一點,就是如果從香港也好,或者從內地的航空當局,或澳門也一樣,處理關於空域方面的管理,大家的出發點一定是基於「一國兩制」和相關的、即是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所訂下來的一些基本條文規定。我們不可以繞過《基本法》去商討或同意一些可能不符合《基本法》條文的安排。二○○七年珠三角空域管理方案(珠江三角空中交通管理規劃與實施方案)中,提出很多優化措施,很多關乎在標準、飛行程序或協調方面種種的措施。它的基礎都是要符合《基本法》為起點,所以不存在我們會繞過《基本法》去做的,這是不可能的。

完

2015年4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