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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提交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介紹法律行政的書面發言稿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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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提交予今日(三月二十七日)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的書面發言稿件全文︰

主席、各位委員:

  律政司在二○一五至一六年度的總預算開支為19億8,000萬元,較二○一四至一五年度的修訂預算開支增加14.8%(即2億5,470萬元)。預算開支上升,部分是由於填補過去未能填補的職位空缺,以及淨計增設八個新職位以應付各政府部門對法律服務需求的增長。我們亦預期訴訟費用及向私人執業大律師、律師及其他專業人士(例如專家證人)支付的外判案件開支會有所增加,因此在二○一五至一六年度分別預留了4億3,200萬元和5億3,000萬元,為預期的訴訟及相關法律事宜提供必要的支援。

  訴訟費用及外判案件的開支金額,是視乎相關案件的數目、複雜程度和進展而定。二○一五至一六的開支預算,是根據擬備預算時所知的資料而釐訂;最終實際開支將會視乎有關案件的發展和結果。這些因素並非政府或律政司可以控制,但我們會繼續在不影響律政司提供優質服務的大前提下,盡量謹慎控制有關開支。

  以下我會簡介律政司在新一個財政年度的工作重點。

綱領(1)—刑事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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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刑事檢控方面,我們會繼續以維護法治和恪守專業精神為首要工作原則,力求成就一支優秀的現代檢控隊伍。

  展望二○一五至二○一六年度,我們預期與早前「佔領行動」相關的案件會佔刑事檢控科今年工作的相當部分。我們的檢控人員會按既定的檢控政策,依據適用法律就案件的相關證據進行研究和分析,以公平、公正的態度處理每宗案件。在擬備二○一五至一六年度的財政預算時,我們已評估律政司處理有關個案的資源需要,務求令律政司會有足夠資源處理有關案件。我們會繼續以合適的方法安排人力資源,並會在有需要時委聘私人執業大律師或律師,以便可以有效率地處理所有案件。

  我們同時亦會繼續推展有助提高刑事檢控服務質素的工作,包括為部門檢控人員提供持續培訓,以及一年兩次聯同兩個本地法律界團體為新進私人執業大律師或律師舉辦聯合培訓計劃。此外,我們會繼續進行「與公眾會面」的計劃及一年一度的「檢控週」,希望令市民更加理解香港的檢控及刑事司法制度。

綱領(2)—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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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律科將繼續向政府各決策局和部門提供民事法律意見、協助草擬文件和合約,並代表政府處理民事訴訟及仲裁、調解等解決爭議的程序。此外,該科轄下的調解小組會繼續協助「調解督導委員會」推動和發展調解的長遠政策。調解督導委員會將持續展開多項工作,包括:在法律框架方面,在短期內發布有關應否在香港訂立道歉法例的諮詢文件;繼續監察《調解條例》的運作和實施成效;在調解員的專業操守及水平方面,致力確保由業界主導的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履行其使命和獲得調解業界和公眾的信心。在推廣方面,希望能夠建立健康調解文化,令公眾更進一步認識調解,並會重點發展特定界別(例如中小企和知識產權)的調解服務。在政府內部培訓方面,調解小組已在年初推出專為政府行政人員編制的調解手冊,並會繼續為公務員舉辦調解訓練及研討會。

綱領(3)—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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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法律政策而言,我們會繼續發揮律政司維護法治及公義的重要職能,就《基本法》、人權及政制等事宜,向政府提供法律意見,以確保政府提出的所有立法建議和所採取的措施,均完全符合《基本法》及其他法律要求。

  我們亦會繼續統籌及積極參與分別為研究保障變性人士的法律權利及集體訴訟而設立的兩個工作小組的工作,以便工作小組能就這兩個具爭議性的議題向政府當局提交建議。

  至於立法工作,我們於今年二月在立法會引入《2015年仲裁(修訂)條例草案》,以改善現行的仲裁法律。而為落實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的《持久授權書:個人照顧事宜》及《出任陪審員的準則》兩份報告書的建議,我們正擬備條例草案,以便於今年內進行公眾諮詢。

  我們會積極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除了上述對《仲裁條例》所進行的修訂外,我們會繼續與法律及仲裁界合作,在內地與海外推廣香港的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我們亦會安排把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在終審法院遷出後)的部分辦公空間,提供予國際法律或解決爭議機構使用。

  我們亦已於二○一四年年底成立了仲裁推廣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主要持份者的代表,就在國際層面發展及推廣香港的仲裁服務,提供意見及作出整體協調。我們亦會繼續進行一項研究,探討仲裁在香港的發展及前景,以及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仲裁中心的挑戰和機遇。

綱領(4)—法律草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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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一五至一六財政年度,法律草擬科將會全力配合政府的立法計劃。本屆立法會的任期在明年結束,經驗顯示,在立法會任期最後一年,法例審議工作會往往到達高峰,法律草擬科會草擬有關政策局所需的法例,按立法時間表提交立法會審議,並在立法過程中提供專業支援。

  雖然預期工作量將會增加,我們仍會致力確保法例條文準確地反映相關政策,並且易於閱讀理解。為提升草擬人員的專業能力,我們會積極為草擬人員提供培訓、發展和對外交流機會。

  具有法定地位的法例電子資料庫的建立工作在進行中,我們正在與承辦商對系統第一期作功能測試。

綱領(5)—國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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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一年,國際法律科一直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的工作,並支持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在香港的亞太區域辦事處的工作,例如在去年十月與辦事處合辦了為期一周的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亞太周的活動。在未來一年,我們會繼續這方面的努力,將與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及其他國際組織合辦更多的國際法律會議,以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服務中心的地位。

  另外,正如我們在律政司二○一五年政策綱領中匯報,在中央人民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於本年初與「常設仲裁法院」分別簽訂在香港特區開展爭議解決程序的東道國協議及相關的行政安排備忘錄。我們會盡力落實有關安排,從而便利常設法院負責管理的仲裁在香港進行,並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投資仲裁地點的吸引力。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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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以上是律政司在新的財政年度的主要工作。我和我的同事會樂意解答各位委員的問題和聽取大家的意見。多謝各位。



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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