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未經註冊作中醫執業被裁定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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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五十一歲女子因未經註冊作作中醫執業,今日(三月九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處罰款港幣五千元。

  警方及壎芵p於去年七月二十九日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於九龍長沙灣道九一二至九一四號一所美容院。調查發現該名女子於該處所提供拔罐療法。她因涉嫌未經註冊作中醫執業而當場被捕。

  拔罐是一種療法,利用火的燃燒造成罐內真空負壓,使罐吸附於身體表面上受影響或穴位部位。根據中醫經絡學說,透過拔罐可以激發人體自身的調節功能,改善及糾正人體的功能紊亂及機能失調。不適當採用拔罐有可能引致灼傷。

  壎芵p發言人表示:「壎芵p一直非常關注有部分美容業界非法作中醫執業,對市民健康構成的潛在風險及引起相關的併發症。」

  發言人解釋:「根據《中醫藥條例》(549章)第108條,任何人如並非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在香港作中醫執業,屬刑事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三年。」

  壎芵p提醒市民在美容中心進行程序如針灸及拔罐等,可能存在風險。消費者決定進行這類程序前,應與其醫護人員討論有關程序的益處、風險及詳細內容,在充分掌握有關資料的情況下,才作出選擇。



2015年3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