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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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社工向本人反映,來自低收入家庭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在接受教育和康復服務時面對不少困難。該等學生需要接受不同的康復訓練及治療,但有關的服務的收費一般高達每小時需要數百元,他們的家庭因此難以負擔。此外,政府現時沒有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專項的社會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上述類別的學生的數目;如有,按現行特殊教育需要的分類列出分項數字;如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為上述類別的學生提供針對性的援助措施,例如向他們發放一筆過津貼,以供購買私營的評估及康復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社會福利署(社署)基於關愛基金推行的「為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獲得好評,已把它納入常規資助項目,政府會否考慮擴大該項目的受惠對象,以涵蓋上述類別的學生;及

(四)鑑於現時社署沒有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專項的社會服務,而非政府機構以自負盈虧方式提供的有關服務則收費高昂及質素欠缺監管,政府有否統計該等服務現時的數量,以及該等服務涵蓋哪些地區;會否考慮就該等服務向非政府機構提供經常性資助?

答覆:

主席:

  張超雄議員的問題涉及教育局和勞工及福利局的政策範疇。在徵詢過該局的意見後,回答如下:

(一)由於接受資助學前康復服務並不需要經過經濟審查,社會福利署(社署)沒有備存來自低收入家庭並使用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的數目和家庭收入水平。另外,截至二○一四年十二月,在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名單上,有1 056個合資格兒童正使用「為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學習訓練津貼」),在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期間,接受非政府機構提供的自負盈虧服務。在項目下,申請兒童的家庭每月入息不超過根據政府統計處所公布的相同住戶人數的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75%。

  同樣地,教育局透過向中、小學提供額外資源、專業支援和教師培訓,協助學校以「全校參與」模式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教育局並沒有收集來自低收入家庭而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數據。

(二)及(三)在現行機制下,壎芵p、醫院管理局及教育局均在各自的專業範疇內為有需要的學童提供及早識別及評估服務。被評估為有特殊需要的學前兒童,社署會為他們提供一系列資助學前康復服務。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的收費為每年146元、特殊幼兒中心的收費(包括午膳)為每月354元,而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弱能兒童計劃並沒有額外收費。另外,正如答(一)提及,政府亦為低收入家庭中有康復服務需要的學前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讓他們在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期間,使用非政府機構提供的自負盈虧服務。

  中、小學方面,學校會靈活調配教育局提供的資源,聘請額外人手和外購專業服務(如言語治療、行為輔導等),按學生的需要提供適切的支援。同時,學校需監察服務的質素,並在日常教學中運用相關策略以作配合。至於家庭有經濟困難的學生,學生資助辦事處(學資處)現時透過多項須經入息審查的學生資助計劃,為有經濟需要的學生提供各項資助,以應付學習方面的開支,確保學生不會因經濟困難而未能接受教育。具體而言,學資處提供的資助計劃包括「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上網費津貼計劃」,以及「考試費減免計劃」,均適用於有經濟需要及特殊教育需要的中、小學生。為加強支援有經濟及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以補助他們日常往返學校的交通費用,政府透過關愛基金撥款,在二○一三/一四及二○一四/一五學年為領取學資處「全額」及「半額」車船津貼的小一至中六及就讀於肢體傷殘、視障、聽障及智障特殊學校的合資格學生,提供額外50%的車船津貼。由二○一五/一六學年起,政府會把此項關愛基金援助項目納入政府恆常資助計劃內。

  總括而言,來自有經濟困難家庭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中小學生,在現行政策及支援措施下可獲得支援。政府沒有計劃另外向他們發放額外津貼,以供購買私營的評估及康復服務。

(四)現時,除社署提供資助學前康復服務外,非政府機構亦發展自負盈虧學前康復服務,為有能力負擔費用的家長提供選擇。業界一直透過市場上的良性競爭作出收費與質素的調整。

  政府在二○一四至一五年度增撥每年經常開支5,300萬元,把關愛基金「學習訓練津貼」的援助項目常規化。每名輪候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弱能兒童計劃的受惠兒童的最高資助額為每月2,763元;每名輪候特殊幼兒中心或設有住宿設施的特殊幼兒中心的受惠兒童的最高資助額為每月3,867元。

  參與計劃的非政府機構須經過評審,並為受惠兒童提供不少於一定節數的訓練/治療服務及個別評估,及/或家庭支援服務。社署亦要求認可服務營辦單位每季呈交服務報表,以確認有關單位提供所需服務,並由高級職業治療師專責監察認可服務營辦單位的服務質素。

  「學習訓練津貼」認可服務營辦單位所提供的自負盈虧學前康復服務在全港的分布見附件一。社署沒有備存在「學習訓練津貼」計劃以外非政府機構以自負盈虧方式運作的服務隊的數量及地區分布資料。



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