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譴責破壞法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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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二月八日)下午一團體在屯門公園近港鐵屯門站出口至屯門鄉事會路舉行公眾遊行及集會。至下午約四時十分,約三百五十名集會人士未有依從在不反對通知書上列明的遊行路線,在屯隆街一帶聚集,並到處流竄,阻塞該區的道路及影響商鋪營業,其後約一百五十人更到該區一商場內作出滋擾行為。期間,警方曾作出勸諭及警告,包括展示警告橫額,呼籲示威人士以理性、和平的方式表達訴求,但有關人士拒絕聽從,推撞在場的警務人員及衝擊警方防線。警方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採取果斷行動,施放胡椒噴劑及使用警棍,以最低武力制止該等違法行為,並驅趕及拘捕有關人士。

  事件中,警方拘捕九名男子及四名女子,年齡介乎十六至七十四歲,他們涉嫌非法集會、襲警、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在公眾地方打架及普通襲擊;一名警務人員在事件中受傷。

  就示威者破壞法紀的行為,警方予以譴責。警方會繼續調查事件,不排除有進一步拘捕行動。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警方一貫以來的政策是全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理性的公眾活動,同時亦有責任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如有任何違法行為,警方會果斷執法,以維持公共秩序及保障公共安全。



2015年2月8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23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