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下的自行分配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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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仁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家長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小一入學)下的自行分配學位(自行分配)階段,可不受地區限制向任何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子女入學的申請。據報,有逾5.2萬名學童參加二○一五年九月小一入學的自行分配,但只有42.9%的學童獲心儀學校錄取。有不少學童家長認為教育局就自行分配所規定的「計分辦法準則」不公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照《二○一五年度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各小一學校網小學名冊》所載區域劃分,各區域內參加二○一五年九月小一入學自行分配的學校所提供的自行分配學額總數、剩餘的自行分配學額總數,以及該等學校提供的統一派位的學額總數;及

(二)會否檢討自行分配的計分辦法準則,包括將有關「首名出生子女」及「適齡的兒童」的準則所佔比重調高,以提升符合該等準則的學童入讀心儀學校的機會;如會檢討,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教育局實施「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小一派位),旨在有秩序地分配公營小一學位(註一),同時避免以幼童能力作收生準則,以減低幼兒教育揠苗助長的誘因。

  小一派位分為「自行分配學位」和「統一派位」兩個階段。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向任何一所公營小學遞交申請。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的學位不少於學校小一學額的20%,簡單來說,若申請人數不超過學校相關學額,學校應錄取所有申請兒童,但若申請人數超過有關學額時,學校則須根據客觀(註二)的「計分辦法準則」錄取申請兒童。至於電腦程式處理的統一派位,基本上是按家長選擇的先後次序分配學額,若學校有關學額求過於供時,電腦將按「隨機編號」分派。

  每所學校的「自行分配學位學額」列載於《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各小一學校網小學名冊》。在統一派位階段,每所學校的「暫定統一派位學額」亦詳列於《統一派位各小一學校網選校名冊》(註三)。上述名冊在所屬階段上載到教育局網頁,供家長參考。

  「自行分配學位學額」是按各公營小學的暫定開辦小一班級數目(即上學年的小六班級數目或全校課室數目除以六;若有足夠課室,則取兩者中較大者)計算,佔每所學校暫定開辦小一班級的總學額的百分之五十。「暫定統一派位學額」亦主要按各學校的暫定開辦小一班級數目計算,當中包括剩餘的「自行分配學位學額」(如有)、個別學校按校本發展而提供其他課室的額外學額(如有)等。

  小一派位下全港劃分為36個校網,各公營小學分佈於36個學校網。此外,為應付統一派位階段年與年間學位供求的變化,一貫安排是由鄰近校網/地區借調學位以補不足,而所借調的學位會計算在該校網提供的「暫定統一派位學額」內。事實上,最終統一派位的學額會視乎實際需求而調整(例如按現有資料計算,預計為應付二○一五年度統一派位的學位需求,73校網(元朗西)的暫定派位人數須暫時增加至每班31人,74校網(元朗東)和84校網(大埔)是30人,情況與去年相若)。二○一五年度的「自行分配學位學額」和「暫定統一派位學額」總數分別為24,350和27,301,各校網的學額已詳列於前述兩份名冊內。

  另一方面,教育局一向不會公布公營小學在每年度剩餘的「自行分配學位學額」,主要原因是小一派位須因應實際需要而調整學位供應,一方面確保足夠學位以應付需求,另一方面亦須避免無謂的揣測以及為個別學校帶來不必要的標籤效應。

(二)每年度我們均會蒐集並仔細考慮持份者對小一派位安排的意見,小一入學委員會亦會就此深入討論,以期持續優化相關安排。

  小一派位安排(包括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計分辦法準則」)經過廣泛諮詢,平衡了不同持份者的關注。我們明白「計分辦法準則」未必能完全符合所有持份者的意願,但其目標與前述小一派位的宗旨一致,在希望照顧不同家長的訴求的同時,亦讓學校保留某程度的收生自主以維持其特色。我們現時沒有計劃修訂「計分辦法準則」,包括當中「首名出生子女」和「適齡兒童」所佔的比重。

註一:公營小一學位包括官立和資助小學提供的小一學位。

註二:為配合前述小一派位的宗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客觀收生準則是不能以申請兒童的能力包括學業成績(例如所讀幼稚園、學習證書/獎項等)作為甄選準則。

註三:由二○一四年度開始,《統一派位各小一學校網選校名冊》包括為居於校網內申請兒童提供的《統一派位選校名單》以及為居於內地申請兒童提供的《統一派位選校名單(居於內地申請兒童)》。



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