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手扶弱基金─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專款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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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攜手扶弱基金─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專款(專款)現正接受非政府福利機構(機構)和中小學遞交申請。專款會根據來自商業機構的捐贈提供配對資金,鼓勵機構和學校推行更多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以協助基層家庭中小學生的全人發展。

  社會福利署(社署)發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三日)表示,申請專款的計劃須促進目標受惠學生的全人發展,當中可包括發展學生的學習能力和技巧的功課輔導班或活動、改善學生生涯規劃技巧、紓緩家長親職壓力並改善其親職技巧,或支援家長持續就業或投入勞動市場等。

  發言人表示,凡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非政府福利機構及公營的中小學,包括官立學校、資助學校、按位津貼學校或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均可申請專款資助。在香港註冊及經營業務的商業機構或其設立及管理的慈善信託/基金的捐贈,均可獲考慮與專款作配對。每間學校可提交一個計劃,為該校及/或其他學校提供活動項目。至於個別非政府福利機構因應其服務範圍可能多於一個區域,則可提交最多三個計劃,而受惠於不同計劃的人士須來自不同區域。

  特區政府在二○○五年撥款設立攜手扶弱基金,透過政府提供配對資金,鼓勵商界伙伴捐款及參與非政府福利機構建議的福利計劃,以扶助弱勢社群。部分商業機構積極參與有關福利計劃,並提供企業義工服務幫助弱勢社群,合力建立一個充滿愛心的社會。

  攜手扶弱基金自設立以來,已批出約三億三千一百萬元配對資金予160間非政府福利機構,與超過1 155間商業機構攜手為一百多萬名弱勢人士提供734項社會福利計劃。特區政府已預留二億元專款,為基層家庭中小學生推行更多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
 
  專款項目的截止申請日期為三月三十一日。如有查詢,請於辦公時間聯絡社署攜手扶弱基金秘書處(電話:2892 5249/2892 5306),電郵至pmpfd@swd.gov.hk,或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



2015年1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