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施政報告》答問會答問全文(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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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陳鑑林議員。

梁國雄議員:搞錯呀梁振英……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我已經再次提過議員。梁國雄議員立即離開會議廳。

梁國雄議員:豆沙包,誠實豆沙包,叮噹死了都……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立即離開會議廳。

梁國雄議員:……誠實豆沙包呀梁振英,你這樣答問題,你答到幾多點呀你,五千萬呀,我話你聽呀……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陳偉業議員立即離開會議廳。

陳偉業議員:梁振英可恥!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陳志全議員立即離開。

陳偉業議員:梁振英可恥!梁振英!梁振英可恥……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陳鑑林議員。

陳鑑林議員:多謝主席。行政長官閣下今年的《施政報告》標題是「重法治 掌機遇 作抉擇」。在「重法治」這一方面你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是香港的基石,香港的民主必須要在法治下來發展,在追求民主的同時應依法守法,否則便會淪為無政府主義。我感覺上,「重法治」你在這方面只是說在爭取民主我們需要依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的決定來推行,我相信這一點是無可置疑的。不過近期由於佔領事件發生之後,議會內外和社會上有一些法律界的權威人士一再這樣說,「守法不是法治的全部」,如果情形是這樣的話,有些人已經說到只要違法後去自首,甚至選一個最輕的法,就可以算是遵守到法律精神。行政長官你有沒有感覺到,當你正在說發展香港的經濟和社會的和諧的時候,法治精神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說國際社會對香港的法治環境是有轉變、越來越壞的時候,對香港會出現社會不穩定的這種情況,他們的憂心和卻步,政府會如何向國際社會展示出香港是一個真真正正維護法治的一個社會呢?你會否對一些違法的行為作出嚴厲的處理呢?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主席,我剛才在開場發言的時候都說過,我說去年的違法佔領事件,非但無助推動普選,反而破壞了法治,衝擊了社會的核心價值。法治確實是我們要捍尷漕鉹中@個核心價值。有了違法的「佔中」事件之後,我們整個香港社會,不只是特區政府,而是710萬人都要共同向國際社會顯示,絕大多數的香港人是堅守法治這個精神的,而我們是依法守法的。香港是一個國際金融中心、貿易中心等等,我們的經濟活動很多時就是憑一紙合同。簽一宗金融的交易或者貿易的買賣,往往涉及到幾百萬甚至幾十億,靠的是甚麼?就是那張合同。大家怎會信那幾張紙,然後將自己大筆的金額去轉手予對方呢?就是大家相信如果有爭拗的話,我們可以去法院得到公平的裁決。所以法治對香港,不只是社會運作,不只在政治問題上,在經濟問題上也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在「佔中」事件這個過程當中,我們亦看到香港人絕大部分是崇尚法治和依法守法的。我們可以看到有不少因為受「佔中」影響的人到法庭通過我們的司法機關、通過它的司法程序去尋求他們的解決辦法,包括在法庭申請禁制令;有人受到損失,他到小額,作為小額錢債案,到法庭申請索償等等。我覺得這些是在我們出現衝擊法治的情況下,突顯香港大多數人依法守法,根據法律規定,包括法律程序去辦事那方面的正面價值。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陳鑑林議員。

陳鑑林議員:主席,行政長官沒有回答會否嚴厲處理一些違法人士。另外我想知道一下,針對香港這個法治劣質的趨勢,特區政府會否開展一些法治或法律的教育或宣傳,使一般普羅市民對於法治精神和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有更深入的認識?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我們在「佔中」期間,不斷向社會宣講法治的重要性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亦多次說警方會果斷執法,而且我們有獨立的檢控政策和檢控決定等等,這些都是香港法治的重要方面。下去,特區政府會繼續做好執法和依法守法的工作。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梁家傑議員。

梁家傑議員︰主席,這一份《施政報告》的序言及結論明顯地就是將《施政報告》變成一個政治鬥爭的綱領。梁振英在堶探N說了,點名香港大學學生會的官方刊物《學苑》這一本《香港民族論》。我在議會這麼久也很少見到這樣的情況,用《施政報告》作政治鬥爭。今早有一份報紙報道指,「政府消息稱,《施政報告》的引言及結論部分由梁振英親自撰寫。」

  主席,我想問一問梁振英,這一個本來無人知的《香港民族論》這本書給他上綱上線,變成一個政治鬥爭工具、意識形態的鬥爭,這本書現在賣斷市,賣斷市。這個本來就是一個「偽命題」,香港沒有人正在搞「香港獨立」。我想問梁振英,他這樣做是否為了突顯自己能夠有「維穩」的作用,越來越鞏固?但是他有否想過如果他這樣虛報軍情,欺君犯上,他的後果很堪虞。主席。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主席,我先回應一下梁家傑議員提問最後的那兩句說話。所謂「虛報軍情」,大概就是說我向中央政府反映香港社會情況。事實上,我本人和特區政府是非常樂意安排社會上各方面的人,包括全體立法會議員,亦包括梁家傑議員本人,直接與中央官員就香港問題對話。奈何,譬如去年四月那次,我們安排全體立法會議員去上海與人大、國務院及中聯辦的負責官員見面,得不到梁家傑議員的支持。所以如果梁家傑議員擔心特區政府有「虛報軍情」的話,我看最好的辦法是爭取多些機會,尤其是當特區政府提供這樣的機會的時候,能夠參加這類面對面的交流會。中央對香港的情況是十分清楚的,所以梁家傑議員提問的最後幾句說話絕對不成立,而且梁家傑議員過去自己亦沒有爭取這些機會向中央反映他認為香港存在的實際情況。

  我在序言說香港的機遇及我們要作的抉擇,同時無論經濟問題或者政治問題,我們都要有所警惕。警惕是甚麼呢?就是我們不能夠偏離香港的體制和憲制來處理香港的政治事務。在政改問題上,我們一定要符合《基本法》和符合人大常委會有關的決定,我們才可以向前行。因為去年有一段比較長的時間,很多人提出「公民提名必不可少」,所以今日我們普選不知能否成事,就是因為大家對《基本法》的規定的理解是有偏差,因為《基本法》規定就是普選之前要有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而這個提名權是專屬提名委員會等等。所以我們必須點出憲制的重要性,這個就是我在引言娷I出這個問題的原因。

  至於有一些青年學生提出「香港自決」、「香港獨立」,甚至「香港建國建軍」,我看梁家傑議員與其問問題,不如表示一下他支持不支持這些論調。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梁家傑議員。

梁家傑議員︰主席,梁振英完全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問這一本《施政報告》的序言及結論是否由他本人撰寫,利用一個「港獨」的「偽命題」來鞏固他自己在香港發揮「維穩」的作用。我亦想講,既然梁振英叫我答,學生在這媦g幾篇文而已,驚到要在《施政報告》他親筆在序言和結論點名批評,是否現在言論自由都不可?學術自由都不可?連年輕學生寫幾篇文章都如此大反應,是否虛怯的表現?主席,我想他回答他未答我的問題。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主席,梁家傑議員迴避他是否支持這些學生文章就有關香港憲制地位的論述。我希望梁家傑議員有時間、有機會的話,公開告訴香港人知道他是否支持這些論點?至於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這問題,根本完全和我《施政報告》堶捲9段、第10段的論述無關。我們確實生活在言論自由的社會,我多次說過言論自由是我們的核心價值,我們捍嬤末蛈菪恁C但是在這個言論自由的環境下,任何人提出任何的論述和主張,其他人都可以參與討論,這個是言論自由的精髓。梁家傑議員確實不是很重視整個《施政報告》的製作和我昨日的發表工作。如果梁家傑議員昨日有留意我開的那幾場記者招待會的話,知道我已經回答新聞界的問題,就是我們這本《施政報告》,正如過去的《施政報告》一樣,是我和整個特區政府的團隊大家的集體工作,而到最後審稿、定稿的工作,因為這個是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當然是我自己的責任來的。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麥美娟議員。

梁家傑議員︰如果梁振英理解這個《香港民族論》是「香港獨立論」的話,我在這堨艀髡s照,梁家傑是反對香港獨立。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梁議員。議員提出一個簡單跟進後,就不應該再發言。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麥美娟議員。

麥美娟議員:行政長官,在你的《施政報告》堙A你是講了很多關於解決房屋問題的方案,特別在第67段你提到有一個先導計劃,把新的公屋出售給公屋租戶或者已經通過詳細審核的準上樓申請人,即是那些「綠表」人士。這個計劃我們工聯會是歡迎的,我們歡迎政府去用不同的方案去解決香港市民現在住屋的問題。但是現在我們面對有一些不少的夾心階層,他們都未必是「綠表」人士,你見到今次居屋的申請,白表的超額認購很多倍,而這些「無家族」,特別是他們的收入超出申請出租公屋的上限,但是他們又供不起居屋,或者他們不可以在私人市場承擔租金。他們的月入,家庭收入大概是在16,000至30,000元左右這一班夾心的基層市民,我想問行政長官,你有甚麼具體措施可以幫到這一班市民去解決他們的住屋問題,在房屋階梯堨i以有甚麼步驟去幫到他們?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主席,多謝麥議員的提問。我們希望在我們的房屋結構堶情A在中間的部分能夠多一些選擇給我們的市民、給我們的家庭去置業安居。在這個結構的上面那部分,就是可以憑自己的經濟能力在私人市場解決住屋問題的家庭和市民,下面就是住這個出租公屋的。住出租公屋的這一群市民當中收入較好的、經濟情況較好的,他們有能力在政府提供一定的誘因的情況下,即是說價錢有一定的折扣的情況下,他可以成為業主的。因此,我們嘗試,作為一個先導計劃,將一些已經興建中的、新的公屋單位拿出來賣給這一部分人,這個是階梯當中的其中一級。再上面,我同意麥議員的說法,除了房委會的居屋之外,我們今年宣布想請房協和市區重建局,還有香港平民屋宇公司這些非牟利的,非牟利的機構,讓他們提供多一些選擇。這個應該說是一個大膽的嘗試,希望如果社會的反應是好的話,我們希望能夠不斷增加這些梯次,給不同的產品讓市民選擇。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麥美娟議員。

麥美娟議員:行政長官,我的具體一點的問題就是,剛才我說的是,特別是很具體的16,000元至30,000元這些家庭收入的市民,即是說可能是在公屋和居屋中間再加一級。剛才行政長官提到,他會由房協或者市區重建局,或者其他機構去協助解決,提供這些方案。我想問行政長官,是不是這個就會是政府的政策或者方向?在公屋和居屋中間加多半級去幫助這一班夾心階層的市民呢?

行政長官:那個名稱是甚麼,「夾心階層」,尤其是因為過去我們有夾屋,我們是不是用「夾心」這兩個字呢?我們先把它放在一旁。但是我們的思路一定是在私人樓宇和出租公屋之間,我們提供多些選擇給不需要,大概大家都覺得不應該住出租公屋的市民,亦沒有能力在私人市場解決自己住屋需要的市民,讓他們在中間這個不只是階層,可能是一個間區,讓他們多一些選擇。

(待續)



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