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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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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會)的建議,將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行的每小時30.0元提高至每小時32.5元,增幅為2.5元或8.3%。

  《二○一五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將於本星期五(一月十六日)在憲報刊登,並於下星期三(一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會。待立法會通過後,經修訂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二○一五年五月一日(即本年的勞動節)實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衷心感謝委員會主席翟紹唐資深大律師和所有委員辛勞及卓越的工作,完成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重要任務。

  張建宗說:「政府已審慎考慮委員會的報告,並認為委員會已根據其法定職權範圍能幹地履行職責,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而其研究是合理及平衡的。」

  他補充說:「法定最低工資自二○一一年五月一日實施以來,運作暢順,整體就業市場維持平穩,低薪僱員的收入亦持續得到改善。我十分感謝廣大僱主的合作,並呼籲社會各界繼續支持法定最低工資的推行。」

  《最低工資委員會2014年報告》的全文可於委員會網頁瀏覽(網址:www.mwc.org.hk)。

  政府亦會於一月十六日在憲報刊登《二○一五年僱傭條例(修訂附表9)公告》,並於一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會。該份公告修訂記錄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如須就某工資期支付予僱員的工資款額不低於每月一萬三千三百元(現時為一萬二千三百元),僱主便可獲豁免記錄有關僱員於該工資期的總工作時數。為配合法定最低工資修訂水平的實施,經修訂的金額上限將會與新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同日生效,即二○一五年五月一日。



2015年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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