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2014年殘疾歧視條例(修訂附表5)公告》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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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14年殘疾歧視條例(修訂附表5)公告》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我很感謝剛才六位議員提供了很多有用的意見,絕大部分也是正面評價我們這個優惠計劃(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事實上,這也造福了不少的長者和殘疾人士。讓我作一個宏觀一些的回應,因為有幾位議員提出的意見也很接近。

  但我要先回應王國興議員的五個為甚麼,當中有一些我在過程中也會回應到其他議員的問題。第一,他問單肢傷殘的人士,會否包含在計劃中。這個問題,事實上我們在福利事務委員會較早前也有交代過,這是一個相當複雜的議題,因為單肢傷殘和傷殘的定義是息息相關。現在我們正正要看傷殘津貼的整個定義,作全面的檢討。勞福局亦有個跨部門小組,小組自成立後,我們一直努力工作,亦委託了香港大學作研究,看看外地的經驗有甚麼地方我們可以借鏡。還有就是參考最近政府統計處有關殘疾人士的調查和數據等等。有關研究已差不多進行至接近最後階段,我希望稍後工作完成後會有報告提交扶貧委員會,作一個全面的交代,下一步應該怎樣。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議員提到為何今次綠巴(綠色專線小巴)要分階段實施(優惠計劃),為何不可以早些實施。剛才我在開場發言表示,第一批有110個營辦商,大約有380條路線,有約七成八的路線。為何其他的(營辦商/路線)不可以一起推行?這個問題我們較早前在有關的事務委員會也全面交代過。綠色專線小巴有約150個不同的營辦商,有些很具規模,有些很小型。在過程中,大家也知道,一個計劃在財政、核數、技術層面等等,有很多方面要討論。所以,由於有些營辦商準備工作的進度不同,哪一些較為成熟的、可以早些推行的,我們鼓勵他們早些推行。運輸署事實上和這些營辦商有緊密的聯繫,他們有個聯席會議鼓勵他們盡快參與。所以現在這個階段,我們計劃在今年的三月底可以推出第一期,屆時會包括百分之七十八、約380條的路線。

  推展至第二期又會怎樣呢?在第一期落實後,我們希望在兩至三個月之間盡快爭取時間,一俟成熟,我們便推出第二期,希望到時大約有十個營辦商提供數十條路線。我希望在第二期的時間,我們總共可以涵蓋八成的路線。至於其他的路線,大部分都有港鐵和專營巴士提供服務,所以是有一定的安排,不過我們會繼續鼓勵他們,因為始終是自願。運輸署亦同意規定新發的「綠巴牌」一定要加入計劃,但現有的會仍然維持自願性質。我們會繼續努力,希望在不久將來能夠真正做到全面覆蓋。

  第三個問題,亦是王國興議員問的硬件問題,我是同意的。其實張超雄議員和單仲偕議員都提到,硬件是重要的。我們不單說殘疾人士,我們也同樣知道香港人口老化得很快,現在七個人當中就有一個是長者,到了二○四一年,每三個人當中就有一個是長者,所以二十五年後,我們將面對二百多萬的長者。事實上,無障礙通道是重要的,所以在這方面來說,首先第一件事是我們會繼續努力,與公共運輸工具公司不時保持聯繫,希望做多一點無障礙的設施。至於在巴士方面,剛才王國興議員提到有些巴士沒有低地台,我們亦曾與巴士公司聯絡,其實是有進展。第一,現在大約有七成半的專營巴士為低地台巴士,除了大嶼山部分路段比較陡斜和有急彎,比較困難有低地台,所以那�媦�時未能做到。其他的巴士公司很清晰有一個政策,就是每到換新巴士的時候一律會是低地台設計,預計到了二○一七年,全面的更替工作會完成,即是說到二○一七年所有專營巴士--除了大嶼山真真正正有一個技術困難,例如道路和斜路等等--全部巴士應該會有低地台,在二○一七年應該可以做到。

  第二就是港鐵,現時港鐵每一個港鐵站都最少有一條無障礙通道。這些通道用甚麼形式提供呢?有不同形式,有些是有客用升降機,這是最理想;沒有的話都有輪椅輔助車或輪椅升降台或斜道,即是說始終會有一定的設施提供。但當然我們會爭取,哪些地方如果做到,我們就希望能夠做到升降機。

  至於王議員亦曾提到紅色小巴又如何呢?電車又如何?首先說電車,單仲偕議員提到電車的問題,王議員也提到電車的問題,其實我們也一樣有與電車公司接觸。首先,我們十分欣賞他們一向為長者提供1.1元的優惠票價--目前已在做,我們對之十分欣賞。另外,我們與他們溝通的時候也提到,我們的政策是「二元乘車優惠」,暫時我們很難動這把「尺」。但和其他成人一樣,殘疾人士現時乘坐電車的票價為每程2.3元,其實我們十分樂意補貼一點,使之變成二元。但他們說,希望政府能補助他們,全面不收費,這與我們「二元」的政策有點偏離,所以在這階段暫時有困難。但如我剛才所說,我們會不時檢視、優化制度。所以我們希望在計劃全面擴展至綠色小巴後,在一年左右待我們對整個形勢掌握清楚以後,再作一個全面的檢視,看看在財政問題、交通問題和福利的角度,此政策是否有空間優化或在一些方面作調校,所以當我們有空間時,我們會全面、一併去檢視。

  紅色小巴又如何呢?紅色小巴的難度更高。由於紅巴現時的收費和路線不受運輸署監管--大家也知道,他們隨時可加價。第二,我們有核數、有對數,也有種種的要求,在財政上有嚴格的規定,所以在紅巴方面實行將更難。

  至於其他交通工具如纜車和「街渡」等,我們認為要在稍後作全面檢視的時候才能考慮。

  至於另一個問題,我想回應黃毓民議員發言的兩點。第一,他說「船都未做」,其實船(指定的渡輪服務)早在二○一三年三月已納入計劃,現在綠色專線小巴亦已進入最後階段。我們知道,每次修例也有其困難,但這沒有辦法,因為我們不可以有受法律挑戰的風險,所以律政司認為一定要有恰當的做法,我們上一次也是這樣做,所以今次也是勉為其難地做,希望大家諒解。

  至於黃議員剛才提到,為甚麼不為殘疾人士提供交通補助,解決問題。事實上,我們現時已有提供交通補助金,已運作了好幾年,每月為合資格的嚴重殘疾人士提供245元交通補貼,以現金補助,乘搭復康巴士、的士也可使用。

  主席,我想一再強調,我們今次的做法希望能盡快將優惠覆蓋綠巴,亦令更多人受惠。現時每日有63萬長者人次和九萬人次殘疾人士使用服務,即是說每天有七十多萬人次受惠。我相信,計劃擴展至綠巴後,受惠人數肯定很多,因為我們在地區收到的消息,例如去覆診,好像前往瑪嘉烈醫院,現時大部分是靠綠巴,長者和殘疾人士,特別是基層人士,都認為這對他們有很大的幫助。所以,我們希望盡快可在三月底推出。

  主席,我謹此陳辭,多謝。希望議員支持我們的決議案。

完

2015年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