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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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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社會福利署(社署)在二○一○至二○一一年期間,把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中心)服務推廣至全港18區,共成立24間中心。社署亦承諾加強各中心的人手以應付未來服務需要,以及為各中心物色合適的永久會址,讓該等中心盡快提供全面的服務。另一方面,醫院管理局提供的復康支援計劃(《支援計劃》)會與各中心之間互相轉介個案,為精神病患者提供適切的服務。當局已訂立轉介機制和制訂程序指引,亦正擬備《精神健康個案管理服務手冊》(《手冊》)。然而,有社工向本人反映,現時中心的定位並不清晰及人手編制缺乏彈性,因而影響服務的推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全面檢討中心過去四年來的運作及服務成效,以期改善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精神病患者人數近年不斷上升,當局會如何加強各中心的人手,以應付日增的服務需求及紓緩員工的工作壓力,以維持服務質素;

(三)當局如何協助仍未覓得永久會址的中心物色合符社署標準的會址,以及預計何時完成該項工作;

(四)支援計劃與中心之間互相轉介的機制和程序指引為何;及

(五)《手冊》的詳細內容及公布日期為何;當局會否承諾於《手冊》定稿前諮詢各持份者(包括服務提供者及使用者)?

答覆:

主席:

  就張國柱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綜合社區中心)自二○一○年十月開始為全港的精神病康復者、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其家人及照顧者和區內居民,提供由預防以至危機管理的一站式、以地區為本的社區支援服務。服務包括外展探訪、個案輔導、治療和支援小組、社交及康樂活動、日間訓練及公眾教育活動,以及在有需要時轉介個案至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接受臨床評估及精神科治療。綜合社區中心提供服務時,經常需要和醫管局及其他服務單位合作,有鑑於此,社會福利署(社署)已為綜合社區中心制訂了與其他服務單位的協作指引,以供綜合社區中心和其他持份者在分工和個案轉介上作原則性的參考。

  截至二○一四年九月,綜合社區中心已為超過40 000名精神病康復者及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提供服務。中心亦舉辦了超過9 900項公眾教育活動,加強市民對精神健康的認識,參與各項公眾教育活動的市民大眾超過500 000人次。

  另一方面,自二○一○年四月起,醫管局分階段在全港不同地區為嚴重精神病患者推行「個案管理計劃」。計劃的個案經理與各服務提供者緊密合作,特別是與各區的綜合社區中心合作,為居於社區的嚴重精神病患者提供深入、持續及個人化的支援。鑑於綜合社區中心服務已累積一定的經驗,加上「個案管理計劃」已在二○一四至一五年度全面擴展至全港18區,社署計劃在二○一五年聯同營辦綜合社區中心的非政府機構及有關的持份者檢視綜合社區中心的服務和發展方向。

(二)社署一直關注綜合社區中心的人手及服務表現,以及社會對綜合社區中心服務的需求。事實上,社署投放在綜合社區中心的資源亦從二○一○年的一億三千五百萬元按年增加至二○一四年的二億五百萬元,增幅超過五成,以加強人手及督導支援。在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下,營辦中心的非政府機構可按當區的服務需要,靈活調配所獲的撥款以安排適當人手,包括社會工作者、精神科護士、職業治療師及其他輔助人員,以確保服務質素及應付區內的服務需要。社署會繼續留意綜合社區中心的服務發展,以配合社會對服務的需求。

(三)目前,在24個綜合社區中心當中,有13間已在永久會址提供服務,另有六間已覓得合適地方用作會址,該些項目正/將進行裝修/建築工程或地區諮詢。此外,現時仍有五間分別位於油尖旺、將軍澳(南)、荃灣、東區和北區的綜合社區中心暫未物色到合適的永久會址。在過渡期間,還未有永久會址的綜合社區中心正利用營辦機構其他合適的處所、當區的現有設施及網絡或由社署資助租賃商業樓宇,作為臨時辦公室或服務點。

  社署會繼續透過不同途徑為餘下五間綜合社區中心尋找合適處所作永久會址,包括與相關政府部門如地政總署、規劃署、房屋署等保持緊密溝通,在新發展或重建項目的規劃階段中,預留地方作為綜合社區中心之用。另一方面,社署亦密切留意一些將會因服務重組而騰出的政府物業和校舍等,並積極物色一些空置的公共房屋單位,透過改建或裝修以提供綜合社區中心服務。

(四)隨�蚨謢X社區中心與「個案經理計劃」的推行,社署和醫管局在二○一○年設立了三層協作平台,在中央、地區及服務提供的層面促進跨界別的溝通。

  在中央層面,社署總部、醫管局總辦事處和非政府機構定期舉行三方會議,討論服務策略和探討協作模式。

  在地區層面,社署的地區福利專員和醫管局的精神科服務聯網主管,定期與區內的服務提供者(包括綜合社區中心)和有關政府機構定期開會,共同統籌社區支援服務,以提升地區層面跨服務及跨界別的合作,協調及理順運作上遇到的障礙,以便有效地在各區推行綜合社區中心服務。

  在服務提供的層面,綜合社區中心的個案工作員與醫管局的個案經理會保持密切聯繫,亦會按協作指引商討和統籌個案轉介,以及康復服務安排等事宜。綜合社區中心會將懷疑個案轉介至醫管局社區精神科服務接受評估及治療,而醫管局亦會轉介合適的患者到綜合社區中心作進一步跟進。此外,綜合社區中心與醫管局亦會就個別的個案,經常召開跨界別及跨專業的個案會議,共同為精神病康復者制訂合適的康復計劃,及安排他們接受適切的醫療和社區支援服務。

(五)為了加強「個案管理計劃」內各個界別的溝通和合作,以便更有效回應病人及社會的需要,醫管局、社署和相關的非政府機構成立了一個專責小組,重新檢視現有的服務模式和共同草擬《嚴重精神病患者個案管理服務框架》(《服務框架》)。專責小組期望可於二○一五年年初擬備《服務框架》的初稿以諮詢業界主要持份者,包括相關的服務提供者及病人組織。專責小組亦期望《服務框架》可於二○一五至一六年度公布。

完

2015年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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