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與新界東南堆填區承辦商簽署處理及輸出堆填氣體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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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與新界東南堆填區承辦商翠谷工程有限公司(翠谷公司)簽署一份補充協議。根據補充協議,翠谷公司會與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煤氣公司)合作,在現時將軍澳新界東南堆填區內提供堆填氣體處理設施,將堆填氣體轉化為合成天然氣,然後經十二公里長的專用管道輸送至井欄樹調壓站,注入煤氣公司的供應網絡。

  環保署發言人說:「上述合作將有助減少使用化石燃料生產煤氣,從而減低溫室氣體的大氣排放。」

  煤氣公司在一九九九年及二○○七年已分別於船灣堆填區及新界東北堆填區開展堆填氣體應用項目。經處理的堆填氣體會從這些堆填區,經管道運送到位於大埔的煤氣公司廠房作生產煤氣的燃料之用。

  目前,部分新界東南堆填區的堆填氣體用作發電或加熱燃料,供應堆填區內的設施使用。基於安全理由,剩餘的堆填氣體會燃燒掉。翠谷公司與煤氣公司的合作計劃預計於二○一六年年中開始運作,將剩餘的堆填氣體經處理後輸往井欄樹調壓站,注入煤氣的供應網絡,有關的協議為期二十年至二○三六年。這項目將每年減少在新界東南堆填區排放約56 000噸二氧化碳,這相當於約240萬棵樹每年所吸收的二氧化碳量。



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