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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錦田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說︰「該核准圖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規劃綱要,為錦田北地區的發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佔地約599公頃,北面和東面均與林村郊野公園接壤,西至青山公路──潭尾段及新田公路,南抵錦田公路。
該區的整體規劃意向,是要把近郊式發展引導到合適的地點。這些發展包括私人住宅、村屋,以及改善環境和基礎設施的工程。此外,當局會保留優質農地尤其是現時的常耕農地作農業用途,並會鼓勵把模範鄉和逢吉鄉內作鄉郊工業用途的臨時構築物拆卸,然後用耐用的材料重建,務求改善該處的環境。
約1.5公頃的用地劃作「商業」地帶作商業發展,其涵蓋範圍的重點功能為地方購物中心,為所在的一帶地方提供服務,用途可包括商店、服務行業、娛樂場所和食肆。
約57.46公頃的用地劃作「綜合發展區」地帶,目的是把涵蓋範圍綜合發展/重建作住宅用途,並提供商業、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設施(如有的話)。設立此地帶,是方便當局因應環境、交通和基礎設施等各種限制和其他限制,對發展的組合、規模、設計和布局實施適當的規劃管制。
約10.27公頃的用地劃作「住宅(乙類)」地帶,在鄉郊地區作中等密度的近郊住宅發展;服務住宅區一帶地方的商業用途,如向城規會提出申請,或會獲得批准。
約18.29公頃的用地劃作「住宅(丙類)」地帶,作低層、低密度的住宅發展;服務住宅區一帶地方的商業用途,如向城規會提出申請,或會獲得批准。
約7.79公頃的用地劃作「住宅(丁類)」地帶,透過把現有的臨時構築物重建作永久建築物,改善鄉郊地區現有的臨時構築物。
約6.19公頃的用地劃作「住宅(戊類)」地帶作住宅發展,並實施紓緩環境影響的措施。住宅發展計劃可向城規會申請許可,或會獲得批准。
約80.17公頃的用地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目的是反映現有的認可鄉村和其他鄉村的範圍,以及提供合適土地以作鄉村擴展和重置受政府計劃影響的村屋。地帶內的土地,主要預算供原居村民興建小型屋宇之用。
約37.17公頃的用地劃作「工業(丁類)」地帶,以提供土地,容納因為佔地太廣及/或所需樓底太高而不能設於普通分層工廠大廈的工業用途。設立此地帶的目的,亦是要促使鄉郊地區現作工業用途的非正式工場重建為設計妥善的永久工業樓宇。
約5.46公頃的用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目的是提供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以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區域,以至全港的需要。
約4.45公頃的用地劃作「休憩用地」地帶,主要提供戶外公共空間作各種動態及/或靜態康樂用途,以配合當地居民和其他市民的需要。
約22.6公頃的用地劃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帶,作指定註明用途,包括「鐵路專用範圍」、「加油站」及「美化市容地帶」。
約229.69公頃的用地劃作「農業」地帶,目的是保存和保護良好的農地/農場/魚塘,以便作農業用途。
約10.49公頃的用地劃作「綠化地帶」,以利用天然地理環境作為市區和近郊的發展區的界限,抑制市區範圍的擴展,並提供土地作靜態康樂場地。
約61.81公頃及7.54公頃的用地分別劃作「自然保育區」地帶和「自然保育區(1)」地帶,目的分別是保護和保存區內現有的天然景觀、生態系統或地形特色,以達到保育目的及作教育和研究用途,並且分隔開易受破壞的天然環境如「郊野公園」,以免發展項目對這些天然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以及保存濕地的生態價值。
錦田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KTN/9,現置於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粉嶺、上水及元朗東規劃處、元朗民政事務處、錦田鄉事委員會及八鄉鄉事委員會,讓市民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核准圖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完
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