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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教育局副局長就「融合教育小組委員會的報告」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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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教育局副局長楊潤雄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融合教育小組委員會的報告」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再次多謝張超雄議員的動議。多位議員的發言,證明了大家都同樣關心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福祉。政府和各位的立場一致,都是希望可以有效地協助這批學生可以健康成長,愉快學習,發展潛能,有一個有意義的人生。從議員的發言,我認為大家都同意融合教育的整體方向,但大家對這政策的推展是有更高期望。

  融合教育小組委員會經過差不多兩年的時間的討論,提出了多項建議,我個人亦參與了小組差不多每一個公開的會議,政府必定會仔細考慮各項建議,並且以積極及務實的態度處理。與融合教育有關的議題其實是多及複雜,由今日發言的議員所涉及的議題,大家都可見一斑,很多議題亦不能以三言兩語在這婺埴虒挭彌o很清楚。但我希望趁茪竣曈o個寶貴的機會向大家匯報一下推行融合教育的最新情況,和政府對報告書內一些建議的看法。

及早識別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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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及早識別和評估方面,政府各有關部門,包括壎芵p、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社會福利署(社署)及教育局會繼續各司其職,互相協調,在各自的專業範疇內提供支援。

  具體來說,壎芵p的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會為12歲以下出現懷疑有發展問題的兒童,提供全面的體能智力測驗評估及診斷,並根據兒童的個別需要及其家庭狀況,為他們安排所需要的復康服務。在過去三年,壎芵p差不多所有新登記個案都能夠在三星期內獲得初步會見,而接近90%的新登記個案會在六個月內完成評估。壎芵p正安排增加人手,並研究如何適當地資源調配,增加服務量和評估工作的效率,以應付持續上升的服務需求和轉介個案。

  醫管局的專業團隊為確診患有發展障礙的兒童,提供治療服務和訓練,提升他們多方面的能力,亦會為兒童的家長和照顧者提供有關病症的知識。社署在壎芵p的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及醫管局的精神科醫院和診所均有派駐醫務社工,與醫療團隊共同制訂兒童的康復計劃,並協助提供上述的支援和服務。

  有部分的中小學生,是由教育心理學家進行評估,其中約80%在兩個月內已獲得評估,另外10%在五個月內獲得評估。其餘的則可能因特殊情況而需要較長時間才獲得評估,例如有些個案的家長要求延遲進行評估,也有個案因為學生需要接受醫療診治而延遲評估。

  現時的機制運作暢順,分工清晰,並行之有效,部門之間亦有恆常溝通機制共同處理一些較複雜而需要跨部門協作的問題,我們暫時未有計劃另外成立跨部門或跨界別工作小組處理融合教育事宜,避免架構重疊。

加強教師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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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有效地推行融合教育,很多議員都指出我們需要加強教師的專業能力。為此,教育局由2007/08學年起推出以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為主題的基礎、高級及專題課程(「三層課程」),讓學校有計劃地安排在職教師修讀。教育局在2012/13學年起推出新一輪的「三層課程」,同時調整了培訓目標。截至二○一四年十一月,約42% 公營普通小學及約20% 公營普通中學教師已接受30小時或以上有系統的特殊教育培訓。以學校數目計算,截至二○一四年十一月,逾99% 公營普通小學和約91% 公營普通中學已有10% 或以上的教師曾接受特殊教育培訓,約85%的小學更已有30% 或以上的教師曾接受特殊教育培訓。我們會繼續監察學校的教師培訓情況,希望所有老師能盡快接受最基本的培訓後,能繼續進修一些深造課程。

  此外,教育局每學年都會舉辦專題研討會、工作坊、座談和經驗分享會等,把照顧學生學習差異及帶領推行融合教育的課題,納入擬任校長培訓課程及新入職校長的引導課程內,各師資培訓機構亦已把有關特殊教育或照顧學生學習差異的單元包含於職前教師培訓課程內,以加強準校長、準教師的有關知識。

會否設立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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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很多議員建議在學校設立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的職位。現時,學校以「全校參與」模式推行融合教育,也根據我們的要求,設立了學生支援小組,策劃及協調各項支援措施,照顧學生的個別差異。更委派副校長或資深主任領導教師團隊參與及推展融合教育的工作。教育局在過去十年不斷為中、小學增加人手,以提升教育質素和幫助教師加強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事實上,公營中、小學的平均學生與教師比率已分別由2004/05學年的18.1:1及19.1:1 改善至2013/14學年預算的13.8:1及14.2:1。現時全港小學也設有駐校學生輔導人員,而社署自2000/01學年起更全面落實在中學開展「一校一社工」政策。由於統籌主任的職責與資歷,以及與現時「全校參與」策略的配合,我們暫時並未清楚,所以現階段我們對為所有學校開設一個統籌主任職位的建議有所保留。我們不希望開設一個新的統籌主任純粹是間接增加人手的一項措施。但我們會仔細研究推行試驗計劃以開設一些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職位的可行性。

應否立法保障有殘疾及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及為所有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釐定個別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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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議員建議立法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在開首發言時,我已指出,根據《殘疾歧視條例》,教育機構歧視殘疾人士即屬違法。換言之,現行的香港法律基本上已能有效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權利。我們認為在現階段應集中精神支援在學校推行融合教育,照顧好有需要的學生,故並不贊成在現階段考慮新的法例。

  是否需要為每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制訂個別學習計劃,應該取決於其支援需要,亦是校本的專業判斷及決定。教育局並不贊成不論學生的實際情況,一律為所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釐定個別學習計劃。從教育角度而言,學校透過「全校參與」模式推行融合教育,改善全校的文化、政策和措施,提升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效益,更為有效。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融合教育的推行,並參考其他地方的發展,審慎考慮各可行的改善措施。

  根據我們的觀察,在教育局的推動下,學校一般都能應用「三層支援模式」以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並為有需要的學生釐定及推行個別學習計劃。學校透過定期檢視學生的進展,有需要時會調校學生的支援層級,安排適時及有系統的支援,讓有不同需要的學生獲得最適切的服務。

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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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高等教育方面,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程序便覽及相關文件內,已包含了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政策和措施的條文,確保教資會資助院校學生和教職員的權利。

  教育局已成立了一個平台,不定期組織工作坊、講座和分享資料等,讓教資會資助及自資院校在計劃和推行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工作時可互相參考和分享經驗。

  為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就讀教資會資助課程,讓他們更容易適應校園生活,教資會在今年九月的會議上,通過撥款二千萬元予八所教資會資助院校,讓它們購買所需器材及設施以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學習,加強對學術及行政職員的培訓以提高他們對該些學生的需要的意識,以及支援學生組織舉辦更多活動以鼓勵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融入校園生活。院校可運用這筆撥款推行各項措施,提升對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支援服務。我們現正邀請八所院校提交計劃書。待完成審核後我們預計可於2014/15學年內撥款予各院校。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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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教育是每個兒童的權利,不應受他們個別的差異所影響。我們認為社會應該接納不同身體障礙的人士,並已將這個理念化為融合教育政策在學校推行。經過十多年來業界同工的努力,我可以說融合教育已普遍為學校、老師及家長接受。當然,當中仍然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但我們對融合教育的承擔是無可置疑的。我們更明白融合教育的實踐仍會面對很多挑戰,我們會定期聽取業界和不同持份者,包括立法會的意見,並在有需要和可行的情況下推行優化措施,讓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得到適切的照顧。

  最後,我衷心感謝議員的意見,以及所有小組委員會委員在過去兩年給予我們的意見,以及各持份者的參與,令我們有機會可以重新及全面檢視融合教育各方面的問題。任何教育政策,包括融合教育發展,都是「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但持續的發展必須是建基於實踐與經驗的總結上。政府過去在政策、財政資源、專業支援和教學資源等各方面的投入,確是有增無減。在2014/15學年,這方面的預算開支約為12.35億元,較2009/10學年的8.78億元,增加約40%。融合教育的推行,不能單靠政府的力量,亦必須得到學校、家庭和社會大眾的支持。我們感激各方的配合,使政府透過普通學校及特殊學校和各社福機構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所提供的服務,在過去十多年有蚚郃B的發展。我們會持續檢視融合教育的發展,和各位攜手同心,繼續努力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合適的學習環境與支援。



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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