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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在小學推行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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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田北辰議員的提問及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答覆:

問題:

  教育局自二○○二/○三學年起推行「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母語英語教師計劃),為每所合資格小學提供一名母語英語教師。該計劃的目標之一是為學生學習英語提供真實的英語環境。然而,教育局局長在本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上月的會議上表示,母語英語教師的主要職責並非到課室授課,而是作為資源教師,為本地英語教師提供支援及交流機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全港性系統評估報告》顯示,小三學生的英語達到相應基本能力水平的比率(達標率),在過去十年間僅上升4.4個百分點,而小六學生在相若期間的達標率亦僅上升1.9個百分點,當局有否評估母語英語教師計劃對提升學生的基本英語能力的效用,以及該效用是否已由有關的達標率反映;若已反映,達標率增長輕微是否顯示母語英語教師計劃成效不彰;若不是成效不彰,理據為何;

(二)有否評估在一間學校只得一名母語英語教師,而且該教師的主要職責為擔當資源教師的情況下,母語英語教師計劃能否為學生提供真實和全面的學習英語環境;若評估結果為能夠,理據為何;若評估結果為否,當局有否具體計劃,增加每間小學的母語英語教師,並規定所有小學一年級英語課堂須由母語英語教師單獨任教,為學生提供全面的學習英語環境;若有計劃,時間表為何;及

(三)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名母語英語教師約滿及提前離職,以及他們離職的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田議員的三個問題,現回覆如下:

(一)在評估小學「母語英語教師」計劃的效能方面,教育局曾委託墨爾本大學在二○○四至二○○六年間進行一項為期三年的全港性縱向評估研究。該報告指出,「母語英語教師」一般較多參與小一及小二年級的教學工作,而研究期間進行的語文能力評估結果反映,小一及小二年級學生的的學習進展尤其有所提升。

  另外,教育局在二○一三/一四學年就小學「母語英語教師」計劃進行了全港性問卷調查,收集本地公營小學對計劃的意見;所得的數據顯示,接近九成的學校認為在「母語英語教師」與本地英文科教師進行協作教學的課堂中,學生有更多機會接觸英語及發展他們的英語能力。

  我們期望學生表現能不斷進步,同時亦需肯定不同持分者的努力,包括學校領導層、教師、家長,以及學生。「母語英語教師」計劃的推行不會是唯一影響學生在「全港性系統評估」表現的因素。我們會繼續在不同方面努力,包括完善課程設計、優化學習環境、推廣有效教學策略、加強保底工作、以及發展教師專業學習群組等,繼續不斷提升學生學習英語的興趣和效能。

(二)我必須指出,「母語英語教師」首要的角色是資源教師,直接教授學生是在課堂教學過程中與本地英文科教師專業交流的重要一環。我們期望「母語英語教師」透過與本地英文科教師協作,共同發展及落實校本課程,當中主要工作包括與本地英文科教師進行協作教學,以提供真實而互動的語境及加強照顧學生的不同學習需要,並透過規劃及組織英文科聯課活動,例如話劇、故事演講、辯論等,為學生提供豐富的英語環境,引發及提升學生學習英語的興趣。為配合計劃目標,「母語英語教師」的工作亦包括支援本地英文科教師的專業發展,透過協作,發展創新的教學法,並設計多元的教學材料及活動,落實校本英語課程。

  由墨爾本大學進行的全港性縱向評估研究指出,上述的專業交流及協作是小學「母語英語教師」計劃成效的關鍵。根據計劃評估報告指出,此計劃除能讓學生在課堂內外更多接觸英語,亦為本地英文科教師提供適切的語境,讓他們更有效地運用英語作日常交流和協作,從而促進他們的專業發展。

  教育局於現階段未有計劃為每所小學增加「母語英語教師」的數目;在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亦已初步討論相關的議題,並建議進一步研究如何善用現有資源。本局亦已委托專家學者在本學年下旬展開新一輪的評估研究,並會參考研究結果和建議,從而擬定計劃的發展路向。

  有關教學工作調配方面,如學校只委派「母語英語教師」單獨任教所有小一的英語課堂,他們與本地英文科教師協作的機會將大幅減少。根據教育局於二○一三/一四學年進行的全港性問卷調查,只有一間小學表示贊同讓「母語英語教師」只任教小一級別,而大部分回應的學校均認為「母語英語教師」應任教不同級別,尤其在第一學習階段。倘「母語英語教師」只任教小一級別,將影響他們對本地英語課程發展的認識,亦不利於其他協作及專業發展活動等工作。

  除落實「母語英語教師」計劃外,教育局亦透過多項支援措施及資源,如課程領導及教師專業發展培訓課程、校本支援服務、提供教學資源,以及運用語文基金撥款,成立語文教學顧問專責小組,建立地區網絡支援,以促進教學效能。

(三)在過去五個學年(即二○○九/一○至二○一三/一四),約滿離職的小學「母語英語教師」每年的數目約二百多名,提早離職則每年約八至十七名。我要強調,這裡提及約滿離職可能是更新合約,可能是轉往另一所學校任教,並不一定是離開香港,這部分我們只是針對每一份合約一般為期兩年的更新。詳情如下:

         小學「母語英語教師」數目
         ------------
學年       約滿(註)   提前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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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一○  227     10
二○一○/一一  250     12
二○一一/一二  215     10
二○一二/一三  243      8
二○一三/一四  218     17

註:「母語英語教師」每份合約一般為期兩年。

  「母語英語教師」離職的原因屬自願呈報的個人資料。根據本局所取得的資料,他們提前離職的原因很多,包括回國、轉往另一所學校任教、個人健康和家庭因素等私人理由。



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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