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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十二月五日)在惠州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CY,學民絕食的學生很想與你重啟一個對話,以及希望與你有一個政改的諮詢,其實你有沒有與學生對話的空間?
行政長官:特區政府和我都下大決心,希望能夠與全社會一同根據《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的決定來落實香港的普選。唯一的真普選,就是依法的普選,這方面的法律就是《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有關的決定,因此,我們有決心做好這件事。在做好這件事的過程當中,任何人願意對話,我們都十分樂意對話,但前提一定要根據法律,應該根據《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的有關決定來落實普選。在放下《基本法》或是不跟從《基本法》、違反《基本法》的情況下對話是不能夠為香港達致二○一七年的普選。
記者:你說對佔領「早晚會有行動」,其實會有些甚麼行動?
行政長官:我們的行動,根據《基本法》落實普選是我們一個很重要的依據。因為大家知道,《基本法》是一九九○年,即是二十四年前已經頒布,頒布前在香港進行了五年的廣泛諮詢,就政治體制,包括選舉行政長官這個問題上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今日說如果《基本法》這樣規定,但自己又想要另外一套不根據《基本法》來進行香港的政改,這個是不符合香港憲法、不合法,亦不符合政治現實。任何一個社會的選舉方式、選舉制度,又或者這些選舉方式、選舉制度要作任何的修改,都必須根據當地的憲法或憲制性文件,而香港的憲制性文件就是香港《基本法》。
記者:CY,還想問一條,因為今日有些建制派見過一些絕食的學生,有部分人,可能田北俊先生說願意做中間人,拉攏政府與學生重啟對話。其實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有沒有機會呢?政府會不會都與中間人做些前期工作?
行政長官:任何人,無論是政府,又或者是其他人,包括我們的青年同學、現時絕食那幾位青年同學,他們如果真的想看到香港在二○一七年有行政長官普選的話,必須回歸基本點,這個基本點就是《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的決定。多謝。
完
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