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事基金第二層機制撥款計劃接受第四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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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二月五日)公布,盛事基金由十二月八日開始接受第二層機制下第四輪申請。
合資格的本地非牟利機構可向盛事基金申請資助,於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在香港舉行大型藝術、文化、體育及娛樂盛事。
申請的截止日期為二○一五年一月九日中午十二時。申請詳情,包括申請表格、申請指引及常見問答已載列於盛事基金專題網頁(www.tourism.gov.hk/tc_chi/mef/mef_tier2.html)。填妥的表格請遞交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二十二樓盛事基金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秘書處。
為協助有興趣申請基金資助的機構了解盛事基金的要求,評審委員會秘書處將於十二月十九日上午十一時在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五樓培訓及演講室舉行簡介會。有興趣參加有關簡介會的機構請於十二月十五日或之前致電評審委員會秘書處(電話:2810 2500)或透過電郵(mefsecretariat@cedb.gov.hk)報名留座。
來自相關界別人士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將負責評審申請和監察獲基金資助盛事的推展進度。評審委員會委員在評審申請時,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申請項目會為香港帶來的經濟、宣傳及其他效益;項目的規模及可行性;申請機構的背景、管治架構、資源、能力及過往表現;以及項目的預算是否合理等。詳情可參閱已載列於盛事基金專題網頁的評審申請準則及評分指引。
完
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