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少數族裔學生在學校得到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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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毛孟靜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近日收到某學校的家長、學生及前教師的投訴,指該學校為免因收生不足而被政府根據統整學校政策要求停辦(俗稱「殺校」),不斷錄取少數族裔學生。然而,該學校未有為該等學生提供適當的學習支援,他們因而成為現行教育政策的犧牲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教育局有否收到有關少數族裔學生在學校得不到適當的學習支援的投訴;若有,教育局如何跟進該等投訴;若否,教育局會否主動了解少數族裔學生的學習情況,並考慮成立專責小組進行調查;

(二)教育局有否措施防止學校為免被殺校而錄取數量超出其教學資源可以應付的少數族裔學生;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教育局會否定期檢視錄取較多少數族裔學生但學生總數卻偏低的學校有否足夠的教學資源,以確保少數族裔學生得到適當的學習支援,並融入校園生活;

(四)在二○一三至二○一四和二○一四至二○一五學年,每所錄取10名或以上少數族裔學生的學校的名稱(如不方便公開名稱,請以代號顯示)、學校所在地區,以及按少數族裔人士的種族及級別列出每所學校錄取的少數族裔學生的人數及其佔學生總人數的百分比的分項數字;及

(五)在二○一四至二○一五學年,錄取少數族裔學生的學校數目,並按少數族裔學生的人數(10人以下、10至19人、20至29人及30人或以上)及其佔學生總人數的百分比提供分項數字?

答覆:

主席:

  教育局必須澄清,我們並沒有部分人士所說的「殺校」政策,資助中學即使只能開辦一班中一,仍然能夠申請發展方案繼續營辦。此外,所有合資格的兒童,不論種族,都享有平等的教育權利。教育局一直有為學校提供資源及支援,以協助非華語學生學習。就問題的五部分,本人答覆如下:

(一)至(三)政府致力鼓勵及支持非華語學生盡早融入社會,包括幫助他們適應本地教育體系和學好中文。除提供資源及支援外,教育局亦會透過訪校、與學校持份者聯絡等途徑,了解非華語學生在學校的學習情況,以確保他們得到適當的支援。過去三年,教育局沒有收到涉及非華語學生在學校得不到適當學習支援的投訴。

  教育局每年均會向學校收集「收生實況調查」,從而了解學校取錄非華語學生的情況,並不斷檢視和優化支援非華語學生的措施,照顧他們的學習需要。我們注意到部分持份者希望限制校內非華語學生數目及/或非華語學生與本地學生比例,以期在校內提供浸沉中文的語言環境,幫助非華語學生學好中文。經詳細討論後,持份者(註一)一般認為不能忽視部分非華語學生及其家長就選擇學校的憂慮和訴求,以及學校的關注。平衡不同持份者的意見後,教育局在二○一三/一四學年修訂支援取錄非華語學生學校的模式。簡單來說,我們取消所謂的「指定學校」制度(註二),根據過往支援非華語學生的經驗,為所有取錄10名或以上非華語學生的學校提供額外撥款,協助學校發展非華語學生的校本支援安排,以增加非華語家長的學校選擇。

  同時,在檢視支援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的措施後,政府在二○一四年《施政報告》公布,由二○一四/一五學年開始,教育局為中小學提供「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學習架構」)(註三),從第二語言學習者的角度出發,進一步照顧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作為第二語言」的需要,幫助他們銜接主流中文課堂,同時確保所有非華語學生與本地同儕享有同等學習中文的機會。政府亦由二○一四/一五學年開始,大幅增加學校的額外撥款至每年約2億元,協助學校推行「學習架構」和建構共融校園。

  由二○一四/一五學年開始,取錄10名或以上非華語學生的學校因應其非華語學生人數獲提供每年80萬至150萬元不等的額外撥款。學校須按監管要求,在每學年提交支援非華語學生的具體計劃,包括採用與「學習架構」緊扣的《中國語文校內評估工具》,以評估非華語學生的整體學習表現,從而為不同的非華語學生訂定適切的學習目標,以及制定適合他們程度和學習進度的教學策略。學期結束時,學校亦須提交整體非華語學生的總結性中文學習評估結果、其他配套措施的推行情況、額外撥款的運用(包括細分項目)等。我們已在局內成立專責組別,落實和監察學校有否善用增加的額外撥款。至於整體支援非華語學生的評估與監察,我們已邀請專家制訂評估措施成效的研究框架,審視支援服務的質素,不斷完善有關安排。

(四)二○一三/一四及二○一四/一五學年,分別有151所及173所(暫定數目)學校取錄10名或以上非華語學生,並獲提供額外撥款以支援非華語學生。有關學校的非華語學生佔校內總學生人數百分比在有關學年相若,由約1%至約98%不等。按地區劃分取錄10名或以上非華語學生的學校各級非華語學生的人數表列於附件一。至於每所學校的情況,我們一貫做法是不會公布個別學校的名稱和情況(包括以代號顯示),尤其是當額外撥款適用於所有符合要求的公營學校,以避免對學校造成不必要的標籤效應,而我們自二○一三/一四學年起取消所謂的「指定學校」支援模式,正是為消除標籤效應和誤解。此外,由於「收生實況調查」所收集的學生種族代碼多達17個,而載於附件一的非華語學生數字已涵蓋所有並非以華語為家庭常用語言的學生,因此我們並未表列每個種族的有關學生人數。

(五)二○一四/一五學年,取錄非華語學生暫定的學校數目(按非華語學生人數「10人以下」、「10至19人」、「20至29人」及「30人或以上」劃分),以及暫定非華語學生佔校內總學生人數百分比,載於附件二。

註一:持份者包括扶貧委員會屬下的特別需要社群專責小組、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等。

註二:由二○○六/○七至二○一二/一三學年,教育局為取錄一定數目的非華語學生、有照顧非華語學生經驗、願意與教育局合作發展校本支援措施,以及願意與其他學校分享經驗的學校,根據其取錄非華語學生的數目,提供每年由30萬至60萬元的經常津貼,以及專業支援服務,讓這些學校發展特設校本支援措施和中文教學材料,並透過我們成立的學校支援網絡,與其他取錄非華語學生的學校分享,從而惠及所有非華語學生。這些學校一般被稱為「指定學校」。

註三:教育局在二○一四/一五學年前開展相關支援措施,包括按階段提供實用的工具及步驟幫助學校運用「學習架構」,並提供第二語言學與教的參考資料,幫助教師掌握教授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的技巧。有關配套資源已上載教育局網頁「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專頁」。同時,我們亦加強中文教師教授「中文作為第二語言」的師資培訓,為學校提供多元模式的校本專業支援。



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