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偉�L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勞工處分別於本年九月十八日至十九日及十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舉行的兩場招聘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兩場招聘會分別有多少間零售業機構參與,並以表按產品/零售商類別(包括化妝品、鐘錶及珠寶、時裝及飾物、百貨、電子及電器/電訊產品、家具及居室用品、食品、健與美連鎖店、超級市場,以及便利店)列出分項數字;
(二)上述兩場招聘會分別提供了多少個零售業的全職及兼職職位空缺,並在表一及表二按薪金及學歷要求列出;
(三)是否知悉上述招聘會所提供零售業職位的申請條件及待遇的詳情,並使用與表三及表四相同格式的表格按產品/零售商類別及職級列出該等資料,包括:(i)職位空缺數目、(ii)要求申請者有工作經驗的職位空缺數目、(iii)最高及最低學歷要求、(iv)最高及最低薪金、(v)最多及最少年假日數、(vi)最高及最低每周工時、(vii)採用五天工作制的職位空缺數目、(viii)設有佣金制度或銷售獎金制的職位空缺數目,以及(ix)設有年終賞金制的職位空缺數目;及
(四)是否知悉在參加上述招聘會的機構當中,有多少間參加了由職業訓練局與零售業合辦的「職」學創前路先導計劃(計劃),它們主要屬於哪些零售商類別,以及為計劃提供了多少個實習名額?
答覆:
主席:
就郭偉�L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勞工處在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九月十九日及十月二十一日(註)舉辦了三場零售業專題招聘會,合共有七十四間零售業機構參加。參與機構按產品/零售商類別的分項數字表列如下:
產品/零售商類別 參與機構數目
-------- ------
化妝品 4
鐘錶及珠寶 5
時裝及飾物 25
百貨 7
電子及電器/電訊產品 4
家具及居室用品 6
食品 10
健與美連鎖店 4
超級市場 3
便利店 0
其他 6
註:十月二十二日及二十三日的招聘會對象為其他行業。
(二)上述三場招聘會合共提供了3 542個全職及1 661個兼職零售業職位空缺,按薪金及學歷要求劃分的分項數字分別於附件一及附件二列出。
(三)參與招聘會的機構須向勞工處確保所提供職位空缺的工資水平符合《最低工資條例》的規定。由於參與機構會提供大量職位空缺,求職人士亦可即場向參與機構查詢職位的詳細資料,參與機構無須向勞工處提供空缺的申請條件及待遇的詳情。勞工處亦沒有備存參與機構按產品/零售商類別就不同職級職位的申請條件及待遇劃分的分項數字。
就招聘會提供的職位空缺,勞工處會發放有關薪金、學歷和工作經驗要求的綜合統計資料,供求職人士參考。在上述三場招聘會中,約68%為全職空缺,當中大部分月薪介乎8,000元至15,000元,約99%的學歷要求為中六或以下,約60%的空缺無需相關工作經驗。
(四)上述招聘會的參與機構中,共有七間參加了職業訓練局與零售業合辦的「職」學創前路先導計劃,它們涵蓋時裝及飾物、百貨、電子及電器/電訊產品、家具及居室用品、健與美連鎖店,及超級市場類別。勞工處沒有這些機構為先導計劃提供多少實習名額的資料。
完
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