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區域法院平等機會(修訂)規則》於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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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2014年區域法院平等機會(修訂)規則》將於十一月一日生效,以簡化區域法院的平等機會審裁程序。

  為了詳細訂明經簡化的平等機會申索程序下的相關法院程序,司法機構已發出一份新的實務指示,即《實務指示SL8—平等機會案件審訊表》。司法機構亦已就《實務指示—調解》(實務指示31)作出相應的文本修訂。新的實務指示及經修訂的實務指示31亦將於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此等修改旨在為平等機會法律程序的當事人提供更大彈性。有關的程序亦較易為一般人理解,故與訟各方會更容易遵從。我們希望這會有助加快審裁平等機會申索,從而節省當事人的時間及訟費。」

  該等實務指示可在司法機構網站取覽:
legalref.judiciary.gov.hk/lrs/common/ju/newpds.jsp。



2014年10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