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四十五人干犯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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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昨晚(十月十四日) 堵塞龍和道與添華道交界馬路的人士,雖然警方已多次呼籲他們離開上址,但不獲理會,警方遂於今日(十月十五日)凌晨約二時四十五分採取驅散行動。

  昨晚九時四十五分,在特首辦外聚集的示威人士突然衝出龍和道與添華道交界的馬路,嚴重堵塞了上址交通,示威人士罔顧自身安全及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期間有人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包括高空擲物、扔下雪糕筒、將渠蓋等物品擺放在龍和道上,搶奪警方鐵馬及製造路障,進一步造成危險和阻礙。因此,警方將事件列作「非法集結」。

  為保障公共安全及維持公共秩序,警方於今日凌晨約二時四十五分,驅散非法集結人士和移除龍和道一帶的障礙物,以恢復上址的交通。期間,警方曾作出多次勸喻及警告,包括展示警告橫額,但有關人士拒絕聽從,並與警務人員推撞,警方使用最低武力,包括用手及盾牌推開非法集結人士,並使用胡椒噴劑,以制止該等罔顧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行為。

  行動中共拘捕四十五人,包括三十七男八女,年齡介乎十七至五十四歲,他們干犯的罪行包括非法集結及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所有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另外,在行動當中,有四名警務人員受傷。其中一名警員被示威人士推跌,導致右肩脫骹,另一名警員被示威者雨傘刺傷眼角。另外兩名警務人員有身體擦傷。

  龍和道於上午五時四十五分通車。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警方一直根據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所有公眾集會、遊行及示威活動。

  警方一貫以來的政策是全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理性的公眾活動,同時亦有責任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公眾人士表達訴求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



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9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