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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曾鈺成今日(十月八日)就二○一四至二○一五年度首個立法會會議的安排,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全文:
各位,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剛才開了一個會議,也邀請了行管會委員以外的議員列席,一共有十多位議員出席了這次會議。這次會議的主題是研究行政管理委員會可以為下星期三,即十月十五日,這個年度的第一次立法會會議提供怎樣的支援和服務。
在會議上,議員和委員首先就我今天不召開立法會會議的決定表達了他們的意見。正如大家都知道,有一部分議員反對,也有部分議員支持。我也想趁這個機會再次強調我們作這個決定的基礎在哪�堙C我們並不是要迴避所謂有爭議性或者敏感的議題。正如議員指出,立法會討論的許多議題都是在社會上有爭議,甚至是有非常大的爭議,而不同的市民也很關注,我們從來也不迴避。
第二,我們亦不是顧慮議員在出入這座大樓時,會受到周圍聚集的公眾人士一些不禮貌甚至是侮辱性的對待。也正如議員指出,作為議員、作為政治人物,面對公眾、接受公眾人士一些正面也好,反面也好的意見表達,這是理所當然的,所以這也不是我們考慮的理由。
議員和官員進出大樓的安全,是我們需要考慮的,但這並不是我們唯一考慮的因素,甚至不是我們主要考慮的因素。我很清晰地說,在這座大樓的周圍,警務人員沒法子進來有效地維持秩序,警務人員不可能進入我們這個範圍,按照現場的需要來執行他們維持秩序的職責。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如果我們的大會有些議題會吸引許多支持和反對的公眾人士來到這�婸E集,而我們的議題的辯論亦是相當激烈的時候,那麼我們便要評估聚集在周圍的這些有強烈意見的公眾人士,在沒有警務人員維持秩序,而我們自己立法會保安人員亦沒有可能做到維持秩序工作的時候,會出現一個怎樣的場面。尤其是當有官員和議員要穿過人群,與人群可能會有身體接觸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是可能會造成一個混亂的局面。哪些人會因此而受傷,我們是不知道的。我所擔心的是會出現這個情況。在沒有警務人員維持秩序之下,官員和議員要穿過(人群),步行一段相當長的距離,在人群當中可能會造成混亂情況。
剛才我除了聽到議員對我這個決定的不同意見之外,我邀請了議員和(行管會)委員提出我們有甚麼措施是可以盡量將我剛才說的那種風險降至最低。現在我們覺得,從剛才的討論中,我們秘書處亦代表行管會將馬上與政府和警方商討,看看在現時的環境之下,再看看過去的兩、三天我們周圍環境的變化,可不可以和警方一齊擬訂一套方案,有效地處理我們召開大會時,可能在周圍集結的人群的紀律及秩序問題呢?我們去嘗試與警方商討,尤其是包括當有官員和議員進出時,如何盡量避免引起混亂的情況,那就可以將風險降低,包括可不可以開通一條車路,可以讓汽車抵達大樓內,或者至少非常接近我們大樓入口的地方,使官員和議員穿過人群,步行進出大樓的距離縮至最短。這些是我們會立即�茪漎膍s可不可以做得到的。但這些做法,這些安排,我們曾經嘗試過跟政府商討,但是不容易,我們到現在為止都未曾能夠成功做得到,我們會繼續努力。
剛才在會議上,我提出萬一我們甚麼都做不到,有這個可能性,甚麼都做不到,而我們周圍的環境亦沒有任何改善,即維持現狀時,那我們有甚麼選擇呢?我提出我們有三個選擇。第一個是繼續不開會、第二個另覓一個地方開會、第三個不理會太多,繼續在大樓開會。
三個選擇當然也有它不理想的地方,但剛才的討論,從委員和議員的表態,似乎第一和第二(選擇)都有很多人反對,沒有人贊成我們下星期三繼續不開會,或即絕大多數出席的議員和委員都認為,我們十月十五日要開會。另外,所有發言的議員都反對我們遷去另一個地方開會,即認為我們要開會,就應該在大樓開會,這兩個意見很清晰。只是剩下第三個選擇,就是無論這兩、三天跟政府商討的結果如何,無論周圍環境如何,我們就決定下星期三,即十月十五日召開會議。
當然,我依然不希望因為我們的大會而造成我們周圍的場地有一些嚴重事故,令到某些人士受到傷害,我是有責任要去避免的。既然我們立法會亦有職責,要去履行我們立法會的職能去開會,議員亦支持這做法,在這階段我只能說,我們會盡力去創造那些條件,使到我們開大會的時候,外面發生嚴重事故的風險降至最低。我會在我們作了一番努力之後,在這星期稍後時間,或者下星期一早上,再和行政管理委員會的委員開會,去研究如何能夠最妥善處理好我們下星期三的立法會會議。這是剛才開會後,向大家作出的一個簡報。
完
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