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家庭傭工「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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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三十日)宣布,本港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將由每月4,010元調高100元至4,110元,增幅為百分之二點五。

  根據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僱主必須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現時絕大部分僱主均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但僱主亦可選擇以膳食津貼代替。

  若僱主選擇為外傭提供膳食津貼,有關津貼將由現時每月不少於920元增加44元至不少於964元,增幅為百分之四點八。新的「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水平將適用於明日(十月一日)起簽訂的所有外傭合約。

  政府發言人說:「政府會定期檢討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在今年的檢討,我們按既定的機制,仔細考慮了香港的整體經濟和勞工市場情況,包括相關工資和物價的變動等一籃子的經濟指標。我們經檢視有關數據,考慮到本港短期經濟前景,及平衡僱主的負擔能力和外傭生計等因素後,決定作出上述的調整。」

  發言人補充說:「政府亦檢討了代替免費膳食的膳食津貼,在參考相關的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後,也決定提高有關津貼。」

  發言人強調「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只是一個最低標準,目的在保障外傭以防止工資過低,及避免本地傭工與外傭競爭。僱主可按照本身情況,選擇給予外傭較「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更高的待遇。

  在今日或之前按現時每月4,010元的「規定最低工資」和每月不少於920元的膳食津貼簽署的外傭合約,仍可於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二)或之前送抵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處理。這項安排可讓僱主有充足時間將已簽訂的合約送交入境處完成有關申請程序。



2014年9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