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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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委任莊施格為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常委會)新任主席,任期由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莊施格是資深大律師,具備豐富民事法律執業經驗。他會接替因接受司法機構任命而離任常委會主席一職的周家明。
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期待莊施格帶領常委會繼續就公司法改革事宜向政府提供寶貴意見。在修訂法例以配合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地位時,常委會的意見至為重要。」
發言人補充:「我們衷心感謝離任的主席周先生在其任內對常委會作出的貢獻。憑�茖隞熅氻~能,周先生帶領常委會就公司破產法例及公司法改革提出了精闢的意見。」
常委會在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職能是就修訂《公司條例》和《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以及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當中有關企業管治和保障股東事宜的修訂,按需要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常委會委員包括來自會計、法律及公司秘書範疇等相關行業的執業者、學者、個別工商界人士,以及有關政府部門和財經監管機構的代表。
完
2014年9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