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列中醫涉嫌非法管有第I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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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壎芵p今日(九月十五日)正調查一名駐診於九龍旺角長旺道15號長興大廈3字樓Q及R室「香港百齡中醫藥研究中心」的表列中醫葉冠恩,懷疑非法管有第I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壎芵p接獲一宗市民投訴後展開調查。該名市民的兩歲女兒曾獲該中醫配發一樽標籤為「珍珠綠藥膏」的綠色藥膏(見附圖),用作治療濕疹。病人提交的樣本經政府化驗所化驗後,證實含有第I部毒藥「醋酸地塞米松」、「丙酸氯倍他索」及「酮康唑」。該名女童毋須入院。

  初步調查顯示,在該中醫處所內發現的三款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屬外用藥膏,當中兩款標籤標示含有上述第I部毒藥,並於上述中醫處所內被混合,然後其製成品被標籤為「珍珠綠藥膏」,以供應給病人。餘下一款的標籤則標示含有抗生素「林可霉素」。

  壎芵p發言人解釋:「『地塞米松』及『氯倍他索』為類固醇,屬於處方藥物。長期使用高劑量類固醇可引致全身性副作用如圓臉、高血壓、高血糖、肌肉萎縮、胃潰瘍,甚至骨質疏鬆等。『酮康唑』塗劑是常用於治療皮膚受真菌感染的藥物,可引致皮膚搔癢、刺激性及過敏反應等副作用。『林可霉素』一般用於細菌感染。它可能會引致過敏反應等副作用。」

  發言人說:「所有懷疑第I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已被檢走作進一步調查。調查仍在繼續,壎芵p至今沒有接獲相關不良事故報告。」

  壎芵p已設立熱線(2125 1133)供曾使用該中醫配發的藥膏的市民查詢,明日(九月十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運作。

  發言人表示:「待調查工作完成後,壎芵p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意見。該中醫懷疑觸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即非法管有第I部毒藥,以及《抗生素條例》(第137章),即非法管有抗生素,一經定罪,最高罰則分別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以及罰款30,000元及監禁一年。壎芵p亦會將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考慮作紀律處分。」

  曾獲該中醫配發藥物的市民,如有懷疑,應向醫護人員尋求意見,並於辦公時間內,將藥物送交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壎芵p中醫藥事務部以作銷牷C



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1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