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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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七月十日)晚上出席立法會會議後,回應傳媒提問的談話全文:

記者:局長,你們下星期二把政改諮詢的總結報告和特首交上北京的報告一起公布,當中會否明確地否定「公民提名」或加上五月後發生的,例如有幾十萬人投票這些意見到你們的報告中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經過五個月的政改諮詢後,政改諮詢專責小組近日基本上已經完成報告,將很快呈交給行政長官。我相信行政長官根據二○○四年四月六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中所訂立的政改「五步曲」的第一步,會因應我們首輪諮詢所提交給他的諮詢報告,作一個報告上呈給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全國人大常會是否確定二○一七年和二○一六年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兩套產生辦法,在《基本法》的附件層面是應予修改。若按照我們的工作計劃,我預期行政長官這個報告在下星期可以正式呈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

  (經過)我們內部的討論後,今天政務司司長正式向立法會大會主席和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提出,在這兩份報告公布給大眾知悉的同一天,希望可以第一時間來到立法會,用一個適當及適合的場合向立法會議員簡介兩份報告的內容。因為大家都知道,根據《基本法》,政改的任何修定是需要得到立法會最少三分二議員通過,所以立法會作為這個憲制程序的一個很重要的機關,我們希望可以第一時間,亦像上兩次政改一樣,來到立法會向議員簡介。今早政務司司長和大會主席及內務委員會主席經商討後,我們正式提出希望立法會可以在下星期二的下午有一個特別的內務委員會會議。我的理解是立法會大會主席和內務委員會主席亦原則上答允。現在我們的工作目標是朝�茬o個目標去做。

  至於兩份報告的內容,正如剛才我所說,我們會很快(把專責小組的報告)呈交給行政長官,行政長官接到我們的報告後,會上呈一份報告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的內容我今天不方便透露,特別是專責小組的報告內容。但我可以說的是,正如我們在諮詢期開始的時候曾表示,這份諮詢報告會把所有在諮詢期內收到的書面意見書──大概有接近十三萬(份),有十二萬四千多(份),準確數字我們會在報告中交代──除了當時人要求外,全數放在報告的附錄中。而我們亦會就諮詢文件所問及的幾個範疇的問題所收集的意見,作一個整體的歸納。我相信內容的格式及其結構,大家若參考我們對上一、兩次的政改諮詢,基本上和以前差不多,即是說我們會把每一條問題所收到的意見、所收到的一些具體建議,有贊成的、有不贊成的,我們都會盡量歸納出來,方便市民知道每一個建議的考慮是怎樣、正反的意見是怎樣。

  特區政府在這報告中,是不會提出一個具體方案。因為我們會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確立了可以修改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等剛才我所述及的程序的決定公布後,在年底前進行第二次諮詢。屆時,我們所推出的諮詢文件中,才會有特區政府所提出的具體方案。所以在我們現階段的諮詢報告,只是詳細和精要地歸納社會上給我們的十多萬份書面意見和我們出席了二百多場的座談會的意見中有一個歸納。

記者:若市民沒有交意見書給政府,而透過其他形式發表意見,例如上街遊行甚至電子投票,這些是否都不會被列入報告內?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的諮詢報告的處理,到時(報告)出來後大家都會留意到,就好像上一輪政改諮詢那樣, 除了我們出席座談會(收到的意見)和書面意見外,亦會有一個專門的章節,每一條問題,若我們在五個月的諮詢期內留意到社會上通過傳媒或相關的民調機構所作出的民調,不論是直接收到,或者透過大眾傳媒知道而又相關的,我們都希望盡量羅列出來給市民參考。

記者:電子投票和七一上街遊行,和那晚遮打道(集會)市民的訴求,你們會不會列入章節或加入報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政改諮詢專責小組的報告會涉及去年十二月(四日)到今年五月三日、五個月內通過各種渠道──我剛才所述的幾個渠道──所收集到的意見。在五月三日諮詢期之後市民所表達的意見就不會在專責小組諮詢報告內陳述。但我相信行政長官上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報告是有空間和機會可以就五月三日之後、比較近期、社會上一些主要的民意表達有一個適當的表述,我相信會有這個空間。當然,行政長官的報告是行政長官的報告,專責小組不可以代表行政長官告訴你一定有或一定沒有(表述相關意見),但我相信有這個機會、有這個空間。

(待續)

完

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