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新界東南堆填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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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在本港三個堆填區中,位於將軍澳的新界東南堆填區最接近民居。鑑於將軍澳區居民非常關注擴建該堆填區的計劃對居住環境的影響,政府正推行多項措施以釋除居民的疑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在新訂立的《2013年廢物處置(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修訂)規例》實施後,該堆填區只限接收無氣味的建築廢物,該規例的實施日期為何;有否措施確保該堆填區不會接收危害健康的建築廢物;如有,詳情為何,以及以何準則進行有關的檢測;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當局會盡量多用海路運載廢物到將軍澳填料庫,以減少運載建築廢物車輛在將軍澳區內對交通及環境的影響,當局興建有關設施的進度如何;有否訂立時間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有否就該堆填區不再接收污泥的措施訂立時間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現時每天清洗將軍澳環保大道的工作詳情為何,包括清洗的次數、時間及方法,以及有否評估清洗工作能否有效清除空氣中因途經的垃圾車滲漏而產生的氣味;

(五)儘管政府表示,在環保大道錄得的PM2.5顆粒物的水平(二十四小時平均值),與香港其他一般空氣監測站錄得的水平相若,但鑑於很少垃圾車會在該堆填區開放時間以外途經環保大道,政府可否公布在該堆填區開放時間內,環保大道一帶的PM2.5顆粒物的每小時平均值,以及該水平的空氣污染物會否危害居民的健康;如會危害健康,政府有否措施保障市民健康;如有措施,詳情為何;如沒有指施,原因為何;

(六)鑑於上述規例規定所有進入堆填區或垃圾轉運站的垃圾車須裝設金屬尾蓋和廢水貯存缸,是否知悉何時所有私營垃圾車完成安裝該等設施,以及當局有否訂立限期;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會否就防止泥頭車在運送沙泥的途中造成環境污染(例如滲出泥沙)進行立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八)鑑於當局表示會加強執法,對付在環保大道及附近一帶非法棄置廢物的問題,當局由本年一月至今提出有關檢控的宗數;除加強巡邏外,有否其他針對性的措施遏止非法傾倒廢物;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葛議員提出的問題,我們回應如下:

(一)《2013年廢物處置(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修訂)規例》(《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修訂規例》)已提交立法會,並已於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獲得通過。《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修訂規例》會指定新界東南堆填區只限接收及處置建築廢物。當擴建計劃獲得批准及完成新界東南堆填區廢物分流計劃的部署後,我們會在憲報公布指定用途的生效日期。屆時,不但解決氣味方面的疑慮,前往新界東南堆填區的車輛架次亦會減半,即由每日約1000輛減至約500輛。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第354章)及《廢物處置(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規例》(第354N章),建築廢物是指建造工程所產生並已被扔棄的廢物,可分為惰性建築廢物(例如石塊、瓦礫、泥、沙、混凝土等)及非惰性建築廢物(例如竹、木料、包裝物料等)。法例亦清鄏C明建築廢物不應包含任何化學廢物包括石棉,處理及處置化學廢物是受其相關法例的管制。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會進行相關教育及執法工作,以及會與建築廢物產生者及運輸業界保持聯繫,提醒業界相關的法例要求,化學廢物與建築廢物須分開處理及棄置。

  環保署工作人員亦會在磅橋及廢物傾倒區檢查廢物收集車所運載的廢物,以確保所運載的廢物符合法例上要求。

(二)土木工程拓展署正與各方面聯系,探討如何能進一步善用海路運送填料。位於啟德新設的躉船轉運站預計於二○一四年下半年開始運作,從而增加海路運送以減少將軍澳區內相關的泥頭車,改善其道路上的環境。現時每日駛往將軍澳填料庫的泥頭車約1300車次。土木工程拓展署預期當有關設施落實後,在二○一四年間環保大道上行走的相關泥頭車每日可減少約100車次,於二○一五年至二○一六年間進一步每日可減量約200車次。

(三)自二○一四年五月起,污泥處理設施開始逐步接收由昂船洲、沙田及大埔污水處理廠的污泥,以進行各項運作前測試,所以運往新界東南堆填區的污泥現正逐步減少。污泥處理設施預計將於二○一四年底完成測試及投入運作,屆時,全港政府污水廠所產生的污泥將不會再運往三個堆填區處理。

(四)新界東南堆填區承辦商每天從早上八時至午夜十二時以水車及掃街車清洗及清掃由堆填區入口到昭信路(坑口迴旋處)總長度約3.5公里的一段環保大道十次,並每天以水槍清潔由駿日街(大赤沙消防局)至堆填區入口的一段環保大道的路邊花槽和植物,配合由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所提供清洗環保大道路段的服務。環保署及有關政府部門並會不時檢視環保大道的清潔情況及清洗成效。除每天的清洗外,今年三月底至四月期間,有關部門針對環保大道清潔情況已經共進行兩次聯合額外清洗行動,更徹底清潔相關路段及各項設施如道路標誌及交通燈等,進一步確保環保大道的壎秅帣M潔情況得以改善。自四月後,行動會定期進行。

(五)因應將軍澳居民的關注及要求,環保署由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起在將軍澳大赤沙消防局天台設置一部監測微細懸浮粒子(PM2.5)水平的儀器,量度將軍澳環保大道PM2.5的濃度。結果顯示該位置的PM2.5水平,即二十四小時平均值,與香港其他一般空氣監測站錄得的水平相若。現時國際間(包括世界壎芠梒插^訂定的懸浮粒子指標,都是以二十四小時平均值及全年平均值計算,一般而言,微細及可吸入懸浮粒子需要較長的接觸時間才對健康產生影響。環保署已將二○一三年九月至二○一四年三月的PM2.5監測數據向西貢區議會轄下的房屋及環境壎糽e員會提供,而有關文件(SKDC(HEHC)文件第20/14號及第68/14號)亦已上載至區議會的網站,供市民參考。

(六)環保署採用資助和立法雙軌並行措施,推動改裝垃圾車為密封式規格。環保署已在二○一四年一月十日推出「改裝垃圾車資助計劃」,資助全港私人垃圾車加裝尾蓋和污水收集缸。截至二○一四年六月中為止,本港現有520輛垃圾車之中,278輛已是全密封式的,再加上即將進行改裝的89輛私人垃圾車,現時市面上七成垃圾車已是或快將是全密封式。其餘153輛有待改裝的私人垃圾車,須在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資助申請截止限期之前向環保署提交申請。我們希望業界能配合盡早為有未參加資助計劃的垃圾車遞交申請並積極安排有關車輛進行改裝工程。

  在立法方面,立法會已於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通過《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修訂規例》,規定將來使用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的垃圾車需配置金屬車斗尾蓋及污水收集缸。環保署計劃將《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修訂規例》的生效日期訂於二○一五年四月一日,並會在二○一四年第四季或二○一五年第一季向立法會提交有關規例的生效日期公告作審議。

(七)泥頭車在運送沙泥的途中,若有污水從車輛流出,食環署可根據《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132BK章)作出執法行動,若載貨不穩或車上有沙石跌出或散落馬路上,警務處可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作出執法行動。

  環保署亦自二○一三年八月起聯同警務處及食環署,展開了一連串的跨部門聯合突擊行動,在環保大道設立路障截查有問題的垃圾車和泥頭車,加強打擊行經環保大道重型車輛的違法行為,其中包括污水滴漏、物品散落道路、超速及超載等行為,對違反相關法例的司機作出檢控或警告。由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至今已進行18次聯合執法行動。有關的部門會繼續不定時地進行突擊行動,以打擊違法行為。

(八)環保署一直關注非法傾倒廢物問題,為加L堵截將軍澳區內的非法傾倒廢物情況,環保署聯同食環署自二○一三年十月於新界東南堆填區附近加緊進行巡查及於晚上作通宵突擊行動。此外,環保署在二○一三底於將軍澳駿昌街公眾停車場安裝閉路電視系統,以加強監察附近非法傾倒黑點,並自二○一四年一月起聘用專業服務商協助在堆填區附近日夜巡邏,以加強監察及打擊非法傾倒廢物。由二○一四年一月至今環保署共跟進了11宗非法棄置廢物個案,並成功檢控三名涉案人士,其餘個案的檢控工作現正進行中。目前的資料顯示新界東南堆填區附近的棄置廢物個案已大為減少。



2014年7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8分